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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头丸“击中”伏明霞的背后阴谋

【大纪元2月12日电】本月9日,香港新报刊发了一则令人震惊的新闻:去年10月,中国“跳水皇后”伏明霞,因被发现在北京一间酒吧内涉嫌服食摇头丸,被公安带到派出所问话,但事后并未被立案起诉,因这次不名誉事件,使她丧失成为“北京申办奥运形象大使”的资格。报纸引述熟悉伏明霞的体育界人士说,她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中招”的。而伏明霞的现任教练于芬及与伏相熟的香港跳水代表俞越,也证实有此事。

  随后,有媒体披露说,因名誉及形象受损,伏明霞蒙受的经济损失达1300万元。除了500万酬金接下的雪碧广告合约告吹外,近日洽谈得如火如荼的日本电讯及手机广告商决定亦弃用她,令800万酬金化为乌有!

  伏明霞:无中生有的造谣!

  伏明霞通过香港媒体严厉驳斥某些报纸不负责任的报道。在接受香港媒体采访时,她透露:她知道是谁在造谣,但不明白其动机何在。

  伏明霞说,去年10月奥运会结束返回北京后,她与一位好友相约到酒吧聊天,恰巧当天有应酬,结果很晚才赶到酒吧,刚到不久,便有警察对酒吧作例行检查,警察认出伏明霞后便让她离开。她从酒吧出来后发现把好友的车钥匙给拿了,于是又返回酒吧还钥匙。事情的经过就是这个样子。但不知为什么,到了香港记者的笔下,这件事情就变成了另外一番截然不同的情况!

  伏明霞认为,该报说她服食摇头丸(软性毒品)一事纯属是无中生有的造谣。伏明霞激动地说:“这对我的名誉破坏极大,我正在严肃考虑对该报提出起诉。我想知道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于芬:根本不知道这件事!

  记者11日晚拨通了伏明霞前教练于芬的电话,于芬气愤地说:“我可以非常负责任地告诉你,关于伏明霞服用摇头丸的消息,我还是从报上看到的,我根本就不清楚这件事,我怎么能够证明它呢?完全是胡说八道!”

  据于芬介绍,自去年奥运会后,伏明霞被种种社会活动缠身,全国各地到处跑,而于芬自己在清华大学跳水队还有教学任务,师徒俩几乎没有联系。“摇头丸”事件传出后,她也想与伏明霞联系,但一直没能成功,于芬说:“清华大学已经开学了,伏明霞要没什么事,这几天应该会回学校上课的,到时真相就清楚了。”

  奥申委:她本来就不在候选人之列

  北京奥申委否认了有关伏明霞因这次丑闻而失去成为奥运会申办大使的报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发言人说:“伏明霞从来都没有被列入奥委会大使的名单,去年开始,奥申委就已经讨论了5名候选人,影星成龙、巩俐,电视节目主持人杨澜,前乒乓球冠军邓亚萍,以及体操运动员桑兰能够成为宣传大使,这早于去年已经定下。虽然伏明霞一直被视为宣传大使热门人选,并曾协助奥申团到蒙特卡洛助威,但这并不代表她一定就是宣传大使,就好像体操选手刘璇一样。而且我们也没有听到伏明霞因服用禁药被逮捕的消息。这则新闻与我们挑选大使毫不相干。”

  可口可乐:合约并没有改变

  可口可乐公司高级对外事务部主任王女士就雪碧广告告吹一事对记者说:“我们目前已经完成了为伏明霞订制的雪碧广告拍摄任务,广告正在后期制作中。在事实真相没有弄清之前,公司对此事保持低调。我们认为,伏明霞的私人生活如何是她的个人行为,公司已经与她签下有关雪碧形象代言人的合约目前并没有改变。”

  据悉,在最近一、两天内,伏明霞将就香港这家报纸的有关报道给大家一个说法。

  摘自《体育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