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丈夫包“二奶” 状告之路坎坷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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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0日讯】正当新婚姻法草案对社会上“包二奶”现象进行严厉“声讨”之时,家住成都市双楠小区兰苑的宋女士就陷入丈夫在外“包二奶”带来的痛苦中。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2月9日她愤然来到成都新开元律师事务所要求律师代理起诉其丈夫在外“包二奶”的行为。但据悉,宋女士的状告之路恐怕坎坷不平。

起诉:丈夫包“二奶”

商务早报报道,今年28岁的宋女士和丈夫结婚4年多,可爱的女儿已经3岁。据介绍其丈夫在荷花池做服装批发生意,宋女士则在双楠小区里经营一家零售服装店,两口子生意做得不错。去年他们买了房子还购了一辆夏利车。宋女士满以为自己从此可以和丈夫享受富裕美满的生活时,却发现“丈夫花钱给情妇租房子、置家电、买股票,公然在一起同居!就连新年都没有回来过。”对于丈夫“移情别恋”,宋女士曾试图力挽。她找到丈夫的父母,希望他们能劝他回头,但夫家的人对此态度冷淡。难道我丈夫这样的行为不算重婚?新婚姻法不是规定‘包二奶’是违法的吗?我要提出民事赔偿和刑事诉讼。”

律师:代理很难

据接待宋女士的颜律师称,对于宋女士要求合并分割财产作为赔偿和追究其丈夫刑事责任的诉讼要求,律师表示代理尚有困难。

在听说自己很难对丈夫“包二奶”的行为提起诉讼时,宋女士急忙说:“广州咋就有一例丈夫包二奶被法院判赔偿妻子250万的案例呢?成都咋就不行呢?”颜律师很为难地说,这是因为广东省根据《婚姻法》出台了一项《关于处理在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及财产问题的意见》的地方性法规,对重婚纳妾的行为作出相关的惩处规定。但成都目前并没有出台类似法规,所以无法可依。

法院:受理也难

宋女士对此执意要上法院问个明白。随后商务早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武侯法院研究室的阎曙杰法官。阎法官称:宋女士对丈夫提起刑事诉讼的要求不属于其自诉范围。除非其丈夫在外“包二奶”后有家庭暴力、虐待或是重婚等行为,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即可受理,但这些情况目前看来都没有发生。

至于宋女士提出分割夫妻财产的民事赔偿诉讼,其难度很大,主要是因为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法院“无法可依”。而且“包二奶”的情况大多查不属实,除非她能充分证明其丈夫“包二奶”所用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对她造成了损失,因此民事赔偿很难判定。阎法官说要对“包二奶”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必须等正式法律出台后法院才能执行,否则法院是无法可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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