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12日讯】 香港《基本法》第廿三条是陈方安生提早请辞的原因?
据明报报道,陈方安生、董建华十二日分别向众局长简布新的人事调动,以安军心。据闻,尽管董、陈都请高官随便提问,但却没有人开腔提出任何问题。
一位高官说,并不是没有问题,而是明知不会有答案,所以“无谓问”。
按陈方安生与董建华十二日公开的说法,她早在去年七月开始考虑要提早请辞,六日正式向董建华提出。
什么事情令陈太下定决心?政圈流传两种不同说法:一是陈太的离开并非出于自愿,而是中央的意思,以便董建华建立真正“合拍”的班底;另一种说法当然是陈太主动求去。
官场流传提早请辞三种可能
至于陈太主动提早请辞的原因,官场、政界则有三种不同的估计:
■陈太在回归前讲过,一旦要她做违背良心的事,她将会选择离开。她昨日表白自己在回归三年未做过违背良心的事,但以后呢?官场有人猜测,陈太是否已预见要她做一些不愿意做的事呢?有多位高官私下承认,根据《基本法》廿三条立法规限颠覆中央的活动,是烫手山芋,大家都不想沾手, 有官员说,《基本法》廿三条愈迟做愈好,不做就更好!
■陈太为参选第二届行政长官“铺路”, 尽管陈太十二日公开否认会参选,但从她接受特首挽留多做两年,政界中人认为未能完全抹杀她参选的可能。事实上,官场人士分析,假如陈太继续留在政府至明年六月底,她根本不可能参选挑战董建华,反而她现在恢复自由身,就可以保留参选的空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