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審計部︰國防部同袍儲蓄會違法 應裁撤

同袍儲蓄會 辦理軍人存款理財

人氣: 26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8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國防部同袍儲蓄會已實施五十年,經辦銀行業務卻非銀行,審計部指出,同袍儲蓄會不受金管會監督,也不依照洗錢防制法通報可疑交易,難以杜絕成為洗錢管道的疑慮,並不適合繼續運作,三年前就通報國防部儲蓄會違法,但沒有回應,要求應依照「中央政府非營業基金存續原則」予以撤銷。

已有十六萬多儲戶 存款逾六百億

國防部表示,到今年6月底為止,同袍儲蓄會的儲蓄戶有十六萬餘戶,存款金額達六百四十一億餘元,以台灣銀行牌告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目前軍方正研議將軍人儲蓄業務委由其他金融機構辦理,以符合金融法規規範。

非按銀行法規成立 卻辦銀行業務

審計部指出,國防部主計局同袍儲蓄會並不是按照銀行法規定登記成立,但是卻經辦銀行業務,由於不是銀行法定義的銀行機構,因此不受金管會監督,也沒有依照洗錢防制法規定,對於達到一定金額以上的通貨交易或是疑似洗錢的可疑交易,確認客戶身分且留存交易紀錄憑證,並向指定機構申報,使得同袍儲蓄會成為無法管制的可能洗錢管道。

審計部早已認為同袍儲蓄會不宜繼續運作,早在九十五年6月就已經通知國防部,希望能對儲蓄會經營銀行存款業務的適法性與允當性進行處理,但國防部並沒有回應。

審計部認為,同袍儲蓄會當初成立有其歷史性因素,但半世紀以來,金融環境與法制都有改變,軍人待遇與退休撫卹制度都大幅改善,同袍儲蓄會的階段性任務應該已經達成,依照「中央政府非營業基金存續原則」符合裁撤條件。

軍方︰依預算法 以作業基金管理

軍方則強調,同袍儲蓄會依照預算法規定,以作業基金型態管理,每年預算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決算也經審計部審定,營運收支均接受行政、立法、監察三院監督,程序相當嚴謹。

(自由時報記者許紹軒 )同袍儲蓄會於民國四十八年二月由前總統蔣介石下令成立,以接受台灣銀行委託的方式,辦理現役軍人、編制內聘僱人員、支領退除俸金的退除役官兵、遺眷及無依軍眷儲蓄存款業務。九十一年九月改隸國防部主計局,設有「營運管理組」、「綜合計畫組」、「帳務稽核組」、「資訊管理組」等幕僚單位及儲蓄業務部等廿三個地區作業單位,負責軍人儲蓄等業務。

在軍人存款業務方面,包括優惠利率存款、一般利率存款與軍人儲蓄獎券;理財服務轉介業務方面,包括協調金融機構爭取優惠利率與協助官兵辦理輔導理財低利貸款案轉介。同袍儲蓄會也辦理外匯結匯,主要是以優惠條件辦理軍人外匯存款及結匯業務,還有辦理退休俸轉存一般利率定期儲蓄存款。

儲蓄會還提供多項優惠服務,包括若因出國、放假或遺忘存款到期日等因素造成存款逾期,只要在存款逾期六個月內,仍可在存款逾期時銜接原到期日起息,以減少利息損失;而且定期存款如果中途解約,利息依照存款時間支付並不打折。

同袍儲蓄會針對國軍現役官士兵及編制內聘僱人員推出理財貸款,由地區軍儲作業單位發放申請表格,由承貸銀行審核,費用每月自個人薪資內代扣,並彙繳承貸銀行。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