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涌小業主告港鐵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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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關式明香港報導)港鐵東涌線的九龍、奧運、青衣和東涌站間的十幾個屋苑小業主集體維護權益,指控在沒有合理的情況下,港鐵不合法挪用了屋苑在成交入伙前的開支,買家和發展商應負擔的費用,將開支轉嫁給小業主。有業主認為不合理,逐入稟法院追討款項。案件昨日審結,主審法官指在法理上小業主勝訴,港鐵的做法沒法律依據。

主審法官表示,在法理上小業主勝訴,港鐵在各方面的做法都不合常規。由於控方是3個獨立的小業主,不能代表整個屋苑的小業主,所以法庭無法判小業主勝訴,但亦沒有輸。又表示地鐵的做法肯定是錯的。法官雖然沒有判小業主勝訴,,但批評港鐵的做法完全沒法律依據。

3位原告分別是現任東涌海堤灣畔、映灣園業委會主席、藍天海岸業主林悅,海堤灣畔、映灣園業委會梁智貞和海堤灣畔委員楊斌,他們同為屋苑的居民代表。在沒有律師代表的情況下,面對港鐵有23年經驗的御用大律師,他們以公義和法理對薄公堂。

林悅批評說:「港鐵身份有衝突,沒有誠信,沒經授權而挪用資金去補貼大業主(即港鐵本身)。77%由香港政府擁有的一間半官方企業,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腳,希望退還東涌線10個屋苑的居民的金額.當中牽涉2千萬元。」他指在種種有力的證據下,小業主對於不能打贏這場官司感到很無奈。

今次法庭審理的結果,讓他們看到小業主團結一致的重要性,林悅說:「在屋苑的代表性方面,希望能做一些措施補救,例如召開一些居民大會,能正式授權委員會的代表,去爭取合法和合理的權益。或者有些屋苑,在條件成熟時,可考慮成立業主立案法團。進一步監察管理公司的運作。」

他說,法庭判決是公正的,最理想是港鐵可退回應付的金額。

案件將成以後追討參考

林悅表示,港鐵旗下的10個屋苑仍未有小業主打官司,這案件將成為以後進行追討的參考:「例如正在將軍澳銷售的樓盤、剛銷售完的烏溪沙樓盤,其實大業主都是港鐵。發展商是港鐵和長實的聯營公司,土地其實是港鐵的。公司間相互私授,委派自己的管理公司負責物業管理,每年收受總開支的10%作為酬金。去年港鐵物業管理的金額約2億元。」

林悅又表示,法庭會有法庭書面判決書,清楚解釋港鐵在法律上的敗訴,剝削小業主力量的真相。

「令香港更多市民了解和提高屋苑管理的灰色地帶.監察和防止同樣的情況發生」林悅指:「按照法例,港鐵是不能將與小業主打官司的費用轉嫁到任何一條屋苑,必須由總公司支付,(否則)這是非法行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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