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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 坦承作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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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劉志原/台北報導〕前總統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及兒子陳致中日前被依偽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昨傳訊三人,三人都當庭坦承作偽證,並請求承辦檢察官林漢強給予緩起訴或免刑機會;案情急轉直下,檢方懷疑扁家子女當初都是在吳淑珍指示下提供證言,珍有教唆偽證之嫌,決擇日以證人身分傳訊珍說明,且不排除改列為教唆偽證被告究辦。

緩起訴有變數 陳幸妤限制出境

另一方面,全案因陳幸妤等人承認犯罪,因而繼趙建銘涉台開案及陳致中捲入洗錢案遭限制出境後,檢方昨也同時將陳幸妤從原本的境管處分提升為限制出境。

若干法界人士說,由於偽證罪為七年以下之罪,並非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的重罪,如今陳幸妤、陳致中等均認罪、承認犯行態度良好,且他們與特別費主要被告陳水扁夫婦具有父母子女的極親密親屬關係,實務上通常會對這類偽證案的認罪被告從輕發落,也因而他們是有被緩起訴的機會;但據指出,檢方目前另有考量,尤其檢方認為若同意緩起訴,擔心外界觀感不佳,使得同意的可能性出現變數,甚至已初步傾向不同意。

不過,檢方以目前案情所顯示的情況,認為陳幸妤姊弟及趙建銘未直接向扁或扁家帳房陳鎮慧支領國務機要費使用,故認定他們在特別費案中並不構成貪污罪。

檢方曾告知陳家姊弟 可拒作證

本案起於查黑中心九十五年調查國務費案時,發現陳幸妤用二十張發票核銷十七萬五千餘元、趙建銘刷卡八次核銷七萬八千多元、陳致中刷卡三十二次核銷八萬六千餘元,檢方傳訊他們作證時,曾告知及記名筆錄,表示他們與扁珍具有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親屬關係,可拒絕作證。

不過他們仍同意作證,三人分別供稱是受扁珍委託購買贈送他人的物品、或總統委託代為宴請支持者等。結果後來吳淑珍在國務費案開庭時,坦承是她透過他人收集發票以核銷國務費,包括子女等人也都幫忙提供發票,特偵組依此認定扁家子女當初的證詞不實。

陳幸妤夫婦昨上午出庭,陳致中下午出庭,三人都承認偽證,檢方追問當時是否受人指示才做不實陳述?三人稱,當初是相信父母,不曉得媽媽拿發票的用途,也不知道提供發票會觸法。三人開庭各約半小時即結束。

另,陳幸妤昨上午率先報到時,一路撐傘保護她的護衛隊與記者爆發激烈肢體衝突;庭訊結束陳幸妤離去時,一度還被護衛隊勒住脖子痛到大喊,趙建銘則未發表意見,陳致中僅表示謝謝大家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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