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前後遭軟禁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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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2日訊】2009年5月28日凌晨兩點上海市公安黃浦分局來到我家將我從床上拖起來,押我到了警署。不一會,我看到了赴港參加中國冤民大同盟的成員裘美麗、朱沛福。警察將我們三人關到凌晨5點多。再將我們3人押到旅館睡覺。中午吃午飯時,上海市黃浦區南京東路派出所一名副所長,姓賀與我進行了一番談話。

副所長:這次我向你宣佈,上面已經定性中國冤民大同盟是反動組織,即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憲法。希望你能認清形勢,早日脫離該組織。中國冤民大同盟與法輪功、六四民運人士和海外敵對勢力勾結,參加反動組織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我說:關於這個問題我可以回答你,首先,這個組織是我們依法登記的。香港警察總部依法受理,並依法批准;其次,香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隸屬中國政府領導,只不過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所以香港政府依法批准該組織中國政府應予以認可,否則你就不認可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第三,如果中央政府定性該組織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憲法可以通知香港政府取締該組織,用不著對我們吹鬍子瞪眼請;第四,自從去年香港回來,上海市公安局已取締沒收了我們去港澳的通行證和護照。用意是孤立冤民大同盟主席沈婷,使得該組織的一切活動陷於癱瘓。第五,你說的這麼嚴重,至今未見廣播、電臺、報刊上如此定性報道,並且你也拿不出正式紅頭文件,「口說無憑」是中國一句古語,你應該不會不知道吧?也就是說,你現在說的一切能作數嗎?法院審理立案也需證據,你拿不出證據,空話講了一大堆,想達到什麼目的呢?無非威脅欺騙我退出中國冤民大同盟。那麼你們不費吹灰之力就瓦解了中國冤民大同盟。這擺明瞭是司馬昭之心!第六,你今天拿出定性的依據紅頭文件,那麼我可以通知中國冤民大同盟香港總部,即日將派律師來上海進行訴訟,對簿公堂。

(對方聽了啞口無言,沈默持續一會。)

副所長:你們參加中國冤民大同盟是利益訴求,你是否談談自己的利益訴求是什麼?

我說:我苦苦上訪了7年之久,難道你們不知道我的利益訴求是什麼嗎?是否我們這麼多冤民不折不撓的上訪你們感到不解和莫名其妙?要知道冤民上訪這麼多年是政府行政不作為啊!實際政府侵權能不知曉嗎?所以,我的回答是,政府侵了多少權,就是我的多少利益訴求,無需問我。

因為無法回答我的答案,賀所長也中止了與我談話。

過了兩天,我、裘美麗、朱沛福三人又被轉移到青浦滬青平公路8118號軟禁在彙樂龍舫家園。裘美麗。朱沛福在6月5日釋放,本人在6月10日下午6時方到家。

雖然那次談話使得那位所長被我說的無言以對,但他所言並非空穴來風。最近中國冤民大同盟副總幹事呂龍珍卻在2009年5月27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在人民公園用手銬銬走了,這是十分明顯針對中國冤民大同盟的一次行動。現將刑事拘留通知書上傳,請海外媒體、國際社會密切關注此案,也籲請中國冤民大同盟主席派律師過問此案,並引起警惕。因為中共已撕毀了臉皮向中國冤民大同盟開刀!什麼《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他已容不得任何政黨社團的存在,這就是事實。

上面是我們被關軟禁的經過及公安的恐嚇,不知上海市公安能否為中國冤民大同盟定性的反動組織召開一次中外媒體參與的聽證會?看來又是一場笑死人的「外強中乾」把戲而已吧。

中國冤民大同盟總幹事 張兆林
謹呈
2009年6月11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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