撣塵:草民的死亡距離

撣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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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9日訊】二十五歲的譚卓走在斑馬線上過馬路時,被飆車的胡斌撞飛二十米,拋高五米後摔下腦漿迸裂而死。可是事情還沒有過去十天,又一起走在斑馬線上,而且是在綠燈亮起後過馬路的十一歲的孩子黃小煌,被一輛掛特種車牌的黑色小轎車撞飛在二十米外的綠化帶旁,後腦勺被摔破了一個洞,也是當時身亡。這是五月十六日中午發生在廣州白雲區雲城西路上的事。案發後,車上下來四名穿著特種服裝的青年男子,其中三人很快開著肇事車離開,一人留在現場,不久就被交警帶走。

讀罷令人感歎唏噓:一個風華正茂、前途無量的優秀人才;一個年僅十一歲,如花蕾般尚未開放的生命,竟都死於非命,早早的離開了人世。這樣的感歎我不想再說,太令人驚嘆,太令人悲哀了!

感歎之餘,我發現這兩起事件的相同之處太多太多了:都是在斑馬線上出的事,受害者都是遵守交通法規的,司機都是違規超速駕駛,都是被撞飛二十米,都是腦部撞破不治身亡。

也有不同的地方:胡斌給他的媽媽和同伴打電話,同伴們來後散漫隨意的吸著煙,滿不在乎的說「用錢可以擺平」,胡斌的母親來後打了四十多分鐘的電話;特種轎車出事後,竟然開著肇事車輛疾馳而去,僅留下一人,不久留下的這個穿特種服裝者就被交警給帶走了。

但是,我似乎感到他們的不同中有一種說不太明白但確實存在的相通之處:胡斌的母親在現場打電話的用意還用問嗎?分明是在找關係「擺平」這件事唄。面對死者她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擺脫,或者說「擺平」,而不是對亡者儘自己的一點「微薄之力」。特種車輛裡的特種人更老練,留下一人,擅自開車逃逸。為什麼轎車肇事後不等交警勘查就離去?而且還留有一人。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給交警報警的很可能就是這幾個特種人。特種車輛當然有足夠多的特權,包括撞死人後的離去。為什麼要離去?一句話就堵住了老百姓的嘴,當時車是在執行特種公務。什麼公務?您有權力過問嗎?那為什麼要留下一人?這就是人家的高明之處了。留下一人說明對這起事件負責,所以就更談不上逃逸了。所謂的超速和事後的賠償,您還以為在特種人的眼中那是事嗎?甚至根本就不用「特種」們過問就有人給「擺平」了。

在網友的人肉搜索中,胡斌母親的身份被曝光了出來,原來是杭州市政協副主席。她打電話就是在運用權力來「擺平」這件事。這和特種轎車的處理方式其實是一樣的。不同的是,她趕去後,她兒子還在車裡,她又沒法離開,所以只好打電話了。一句話,這都是權貴階層撞死草民後的處理通則。

我們草民和他們一樣,也是人啊,憑什麼都是他們撞飛我們?話是這樣說,其實在權貴們的眼裡,我們草民的地位真的是很賤很賤。不是我們瞧不起我們自己,我是說在他們眼裡。胡斌的哥們兒不是說了嗎?「用錢可以擺平。」而錢對他們來說,就像我們草民對紙一樣。他們隨手丟出一些來不就把事情打發了?

這些紈褲子弟說這些話是有根據的,一個是他們真的有的是錢,再一個就是他們真的沒有把我們看在眼裡。林嘉祥怎麼說來著?「我就是幹了,怎麼樣?要多少錢你們開個價吧。我給錢嘛。」「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麼樣,你們這些人算個屁呀!」當然這些人沒有一個是林嘉祥的孩子,但是,他們是不是都有一個林嘉祥那樣的爹呢?林嘉祥的孩子能比這些紈褲子弟好在哪裏呢?在中共權貴們及其太子們的眼裡,我們草民真的就是林嘉祥所說的「屁民」。

「屁民」的命算什麼?我給大家舉個例子,去年被諾貝爾和平獎提名的中國人權律師高智晟,在2007年11月28日寫了一篇文章《黑夜、黑頭套、黑幫綁架》,記述他剛剛遭遇到的極其野蠻的迫害,中間有幾句講述的是他被殘酷折磨後,有一個姓江的過來對他的呵斥:「這是在中國,這是共產黨的天下,你算個屁,要你的命還不像踩死只螞蟻一樣?不明白這點還出來混,你要敢再寫那些狗屁文章,政府就得表明個態度,這一晚上你該明白了吧?」這個姓江的還說:「你就是個挨打的東西,你心裏比誰都明白,在中國納稅人算個狗屁,別他媽口口聲聲納稅人納稅人的。」

真的,在中共眼裡,在相當多的中共的權貴階層眼裡,他們從來沒有不把我們當作「屁民」。那麼,我們如螞蟻般的生命不是由這兩起交通事故給判定了嗎?從開始到結束,就只有二十米的距離!

有人可能不這樣認為,交通事故也不是人人都能碰上的。是,交通事故畢竟是少數。可是,權貴們飆車時把哪一個人放到眼裡了呢?他也不是有目的的去撞人家,可是就是這種無目的,卻明確表明,任何一個他們眼中的屁民都有可能成為他汽車保險槓前的冤魂。

二十米,丈量生命從生到死的距離!下一個躺在權貴汽車保險槓前二十米處的草民是誰呢?@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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