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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採用IFRS編財報 台金管會:2013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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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14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為與國際接軌,2013年起,國內上市櫃公司應依國際會計準則(IFRS)編財報;因現行會計準則與IFRS接近,直接採用IFRS對企業的影響應不大。

金管會表示,IFRS為目前國際最普及的會計準則,歐盟、香港、新加坡等自2002年,已要求境內上市公司自2005年起應依IFRS編製財報,目前全球共有超過115個國家已要求、或計畫直接採用IFRS。

金管會表示,目前國內會計準則已採逐步增修國內會計準則(convergence)方式,與IFRS接軌,但仍尚未完全貼近IFRS準則,因此今天委員會決議,將以直接採用(adoption)方式,自2013年起,上市櫃公司需直接採用IFRS國際會計準則。

金管會官員表示,由於IFRS已是國際間最普及的會計準則,國內未來直接採用IFRS後,等於國內財報編制語言與國際同步,可增加國際企業間的財報比較性,並降低企業於國際資本市場的募資成本。

金管會表示,目前國內會計準則已與IFRS接軌,未來直接採用IFRS,對規模較小的企業影響不大,對交易較複雜的大型企業,則需進行較大的調整。

金管會表示,將分階段使國內企業直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一階段為上市櫃公司、興櫃公司、金管會主管的金融業等(但不含信用合作社、信用卡公司、保險經紀人及代理人),應自2013年起直接採用IFRS編制財務報告。

金管會表示,第二階段應依IFRS編財報的公司,包括非上市上櫃及興櫃的公開發行公司、信用合作社及信用卡公司,應自2015年起依IFRS編製財務報告。

金管會表示,為直接採用IFRS,已舉辦47場宣導說明會,目前金管會已成立專案小組,2011年以前將取得IFRS翻譯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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