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庵居士評多倫多唐煒臻案件

人氣 1

【大紀元4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採訪報導】多倫多今年3月份爆出華裔投資顧問唐煒臻在涉及超過6,000萬美元的投資業務中,被懷疑有詐騙行為,從而導致唐及其投資公司被安省證監會暫停交易至今天9月10日。唐的客戶有些向證監會投訴,有些向多倫多警察局報案,有些正在聯繫私人詐騙案調查及追債機構。大紀元為此專門採訪了著名經濟評論家、泛美銀團副董事長草庵居士。

懷疑詐騙案通常很難定罪

在美國的草庵居士早已知道多倫多發生的唐煒臻事件。他對大紀元記者說,這類通常屬於民事案件,除非有確鑿證據,否則當事人很難被定詐騙罪。「如果他與客戶的合同,在法律上沒有大的漏洞,投資失敗是很正常的事。他是否把這些錢拿去做投資?必須有充分的證據才能談這個事。」

如果只是投資的結果與其承諾不一樣,比如說合約上明確規定有每週1%的盈利,但沒做到,可以在法律上控告他,但不能說他詐騙。

如果合約說在一定時間內保證能賺多少錢,那麼在合約到期之前,還不能說他有欺詐行為。就算他真的虧了錢,如果他能按合約兌現承諾,可能用自己的錢給客戶,也不算違約。但如果在合約到期時不能按合約兌現承諾,客戶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告他。是否構成欺詐就要看法庭的判決。

草庵居士談到在紐約出現的詐騙案,是因為有內部的人,麥道夫的兒子向聯邦調查局提供證據,說他父親的公司從來沒有進行投資,所以可以確定他是詐騙。像加拿大這個案子,如果沒有證據的話,就很難確定他是詐騙行為。

70歲的美國金融家麥道夫今年3月份正式承認犯有被指控的所有11項罪行。20多年來他從成千上萬客戶手中騙取的錢估計為500億美元,他為此所面臨的刑期最多將為150年。

承擔投資風險

「通常情況下,投資是自願的,投資者要承擔投資的風險。」草庵居士說:「任何投資都是有風險的,從法律上說,這個風險由各方共同承擔。你委託他做投資,並不意味著你沒有風險,你還是要承擔風險的。所以投資後應該隨時觀察這家公司的情況,瞭解它的投資是否真實,要看它交易的資料。」

草庵居士表示,對於比較誇大回報率的投資要注意,這種東西往往都不是安全的。在海外有不少投資風險比較大,失敗的幾率往往在70%以上。

他談到美國的有關法律,任何人不能承諾對這種自願投資的擔保。如果投資人願意用自己的資產去擔保的話,就不受這個限制。「比如我自己有100萬元,我可以向客戶承諾100萬元。如果我賺不到這100萬,我把自己那100萬賠給你。這時法律就不限制他們。」

在多倫多有20年經驗的投資顧問Johnny Wu之前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談到加拿大的有關法規:持證的投資經紀是不能答應客戶有多高的回報的,還要警告客戶,投資有機會賺錢,也有機會虧錢。要求清除說明這些,不說就屬於犯規行為,可能會被人投訴或被告,嚴重的還可能坐牢。

出現風險應採取法律手段

草庵居士說:「作為投資客戶,當自己的投資出現風險的時候,首先應該撤出來。如果撤不出來的話,應該採取司法手段。」

遇到這種情況,客戶聯合起來,集體訴訟會比較好。這樣可以提供更多的證據,可以爭取得到一個更好的法庭判決。草庵居士說:「在西方國家,往往都是控告人需要提出證據來,判決則由法官做出。」

那些錢是都損失了,還是被轉移了,只能等調查後才能知道。草庵居士表示,通常的情況,要弄清楚這些事情可能要2、3年的時間。客戶可以委託私人機構去做這件事,不過是要交費的。

草庵居士出生在中國天津,目前是泛美銀團副董事長、著名政治經濟評論家。他共發表過六百餘篇文章。包括小說、散文、政治評論文章、經濟評論文章。其中部份文章被美國耶魯大學、台灣清華大學、日本大阪大學收入為教材課本,部份文章被北京大學、復旦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中大學等收為教材。他還在新唐人電視台的《獨立評論》節目中任主持人。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加皇家騎警破獲蒙特利爾電話詐騙犯罪團伙
加拿大華人「麥道夫」 涉嫌6千萬騙局
聯邦醫療保險詐騙案多
中國詐騙 花樣百出防不勝防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