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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遲不頒布國際人權公約?台外交部: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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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21日電)外交部今天指出,立法院3月底三讀通過兩項國際人權公約,目前外交部正在擬定批准書,依法定作業程序進行,絕無媒體所指總統馬英九遲不頒布的問題。

自由時報報導,立法院已於3月31日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人權公約及施行法,但事隔20天,總統迄今遲未頒布,使外交部無法展開「將加入書送交聯合國存放」的作業。

外交部發言人陳銘政上午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立法院三讀通過上述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凸顯意義包括增進國人認識人權、落實人權公約內涵以及國際公約的國內法效力,中華民國政府也向國際社會宣示遵守國際公約與提升人權的決心。

對於公約批准作業流程,陳銘政說明,3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兩項國際人權公約,4月14日立法院函行政院,除說明已通過人權國際公約外,也表示已咨請馬總統批准;4 月17日行政院函外交部,要求外交部應依「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第11條規定處理。

他說,上述條文的規定是「定有批准條款的條約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咨請總統批准時,主辦機關應即送外交部報請行政院轉呈總統頒發批准書,完成批准手續」。

陳銘政表示,外交部現階段正在擬定批准書內容,近日就會送行政院轉呈總統批准。因此,這兩項人權國際公約的批准程序都是依法處理,沒有耽擱時效。等總統批准後,外交部就會進行兩項國際人權公約送到聯合國秘書處存放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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