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破壞法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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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正華綜合報導)中共凌駕於法律之上,越來越多的律師在有理有據的案例基礎上,義正言辭的指出這是非法的。

湖北省武漢洪山區法院2009年4月10日對法輪功學員胡慧芳、陳曼、周肖軍等進行非法庭審。當地中共「六一零」 (1999年,江澤民為了鎮壓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凌駕於中國憲法、法律、司法系統之上的特別黨務機構)、公安及政府、街道各級人員,在開庭之前絞盡腦汁阻擾家人到庭;開庭時興師動眾,在法庭外大打出手;在庭上,對辯護律師的義正詞嚴卻無理、無言以對。

開庭前違法

2009年4月9日,武漢市洪山區法院刑庭突然通知被非法起訴的法輪功學員的家裏,說每家只能去兩個人。家屬說:「本來是公開開庭,大家都能去旁聽,怎麼能限制旁聽人數呢?那還是公開開庭嗎?還有公正嗎?法庭連開庭旁聽都不能公正對待,那還能有多大的公正讓人可以信賴呢?在這個問題上洪山區法院已經違法了。 」

接下來,被非法起訴的法輪功學員的家人都相繼接到街道或社區的電話。

上午,胡慧芳的丈夫張偉接到電話,對方聲稱是他們居住社區的,明天陪他們去法院。當問他們社區是怎麼知道明天要開庭,回答是青山區「六一零」袁主任讓他們辦的。

下午,陳曼的家裏接到電話也是社區明天要陪他們去法院。在被拒絕後,當天傍晚,楊圓街道的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楊圓街派出所所長和社區主任又來到陳曼家裏,說明天他們送陳曼的母親到法院見陳曼,然後就把陳曼的母親直接送回來,不參加開庭。陳曼的母親說:「那不是押我去見女兒,我有壓力,我又沒有犯罪。」來人說如果不是他們陪著去,她去了也見不到女兒陳曼。陳曼的母親說:「是法官今天同意我去見女兒,沒有說讓你們陪著,怎麼又變了呢?」來人稱他們也沒有辦法,是上邊的壓力,要不他們的飯碗都保不住。然而當周玉蓮老人身體被摧殘到生活自理都困難的情況下,希望市、區、街道各級官員能出面關心一下把陳曼接回來時,這些官員都推說陳曼戶口不在本地,不管。陳曼的母親只得被迫說,那她就不去看女兒陳曼了。

同樣,法輪功學員周肖軍的家人也受到這樣的無理詢問,派出所管段戶籍還到其所在社區的法輪功學員家裏,一一警告:不要去,煉法輪功的人去一個抓一個。其他被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的家裏也收到來自六一零的警告。

法庭前便衣大打出手

4月10日開庭當天,洪山區法院大門緊閉,法院內外停著各式各樣的警車,穿制服的公安人員在旁邊待命。法院門口站滿了市區「六一零」、國保大隊,相關派出所派出的便衣,把整個洪山區偽法院這邊的人行道都堵滿了。周圍街道也佈滿了便衣特務。只要有人從這裡走過,便衣特務們就一擁而上進行盤問、驅趕。行人只得繞道走。

由於來的便衣是不同部門的,互相之間不認識,有幾個便衣在馬路對面攝像,特務看見,大呼小叫,最後核實是他們自己人,有的看見圍觀人就驅趕,其實圍觀的是其它部門的便衣。

胡慧芳的父親帶著不滿十歲的外孫女來到法院門口,想讓孩子見一見自己很久沒見面的母親。但被攔下來,說孩子不准進。

周肖軍的妻子周瓊和周肖軍的父母親到門口,周肖軍父親被攔下來不讓進,大門開了一條縫只讓周肖軍母親和妻子進去。

遠處,陳曼的老母親在女婿張偉傑和一個阿姨攙扶下走過來。便衣遠遠看見,便一窩蜂式的跑過來,圍上他們,用手指指點點,你是誰?你是誰?陳曼的母親解釋道這個是照顧我的阿姨。特務攔住阿姨不讓往前走。陳曼的母親苦苦解釋這個阿姨是照顧我的,不能走開。特務不依,開始動手拉阿姨,驚慌中陳曼的母親叫了一聲倒下。特務們還想把扶陳曼母親的阿姨拽走。一幅淒慘的場面。公安一處特務開始驅趕指責,不讓圍觀,以免引起過路人的注意。圍觀的都是各區和派出所的便衣。陳曼的母親被攙扶著艱難的往洪山法院的大門口挪去。當到了洪山區偽法院大門口,大門開了一條縫讓陳曼母親和張偉傑進去,但不讓來攙扶的阿姨進去,便衣特務擁上來抓走阿姨。

辯護律師也一度被警察攔在外面,並被告知今天都不開庭。當律師說是來參加今天這個開庭,並說出庭長的名字後,才被允許登記後再進去。

進門後的安全檢查也是超出人們想像的,把身上東西存放後,經過安全檢查通道檢查,再被一個拿探測儀的警察檢查一遍。樓道裡除了法院人員之外,就是「六一零」和一處便衣特務。整個場面一片混亂。他們還是把陳曼的母親在開庭前帶出法院,在法院門口六一零女特務迫不及待的將陳曼的母親拉出去。

律師闡述信仰無罪 指出公安偽造證據

開庭後,在起訴方的洪山區檢察院提供了證據之後,由陳曼的辯護律師黎雄斌首先闡述本次起訴的不合法。作為檢控方的洪山區檢察院的兩次起訴文件竟使用同一個批號,一個案子有兩個起訴。是因為洪山區檢察院在被揭露其起訴證據是偽造的之後,洪山區檢察院又趕緊偽造了一個新的「證據」,所以擅自更改「案件」中起訴內容。

其次,關於「本案」過程中的不合法性。「本案」過程中有三個月監視居住的不合法性。按監視居住的要求,被監視居住的對像如果有居住場所應在自己居住場所行使監視居住。他們幾個都有家──居住場所,但他們幾個都是在六一零辦的洗腦班內監視居住。律師問:「洗腦班」是什麼地方,有什麼理由對人實行「監視居住」。

在證據部份,黎雄斌律師詢問陳曼2007年6月9日為什麼被行政拘留,陳曼說不清楚。黎雄斌律師要求法庭出示有關陳曼於2007年6月9日被行政拘留的法律文件。當法官問黎雄斌律師你不是複印了這個文件嗎?黎雄斌律師要求看原件。洪山區檢察院的秦雨辯解,證據是公安機關提供的,不會有問題,並說複印件和原件有相同法律效力。黎雄斌律師看了複印件後問陳曼,你見過這個東西沒有,陳曼說沒有。黎雄斌律師問陳曼,他們告訴你在被行政拘留期間的權利沒有,陳曼說沒有。

黎雄斌律師指出複印件有偽造疑點,第一,行政拘留書上的兩個證人張靖、黃鏡釗即沒有身份,也沒有性別、職業、籍貫等個人信息,到底是誰不知道。第二、寫的當事人拒絕簽字的字跡,跟證明人簽名不一樣,不知道是誰寫的。

由此可見,關於公安局一處和江岸區分局一起偽造的關於陳曼於2007年被勞教的假證據,公安局一處和江岸區分局不甘心,又偽造了一份陳曼被行政拘留的法律文件複印件,但從法庭上可以看出,洪山區檢察院的秦雨和彭曉東參與了這些偽造證據。在此我們也請「追查國際」對秦雨和彭曉東這兩個人進行調查。整個案件就是一個由「六一零」操控的利用公安一處和洪山區檢察院、法院編導的一個事實不清、偽造證據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鬧劇。

洪山區檢察院的秦雨和彭曉東又拿出證人材料,但材料中明顯都是虛假的,是在公安一處特務威逼下寫的。值得強調的是他們甚至拿出未成年孩子寫的東西,作為所謂「證據」,把孩子父母、師長陷害入獄。武漢市「六一零」和公安一處和洪山區檢察院干的都是連人都不配的喪盡天良的壞事。黎雄斌律師闡述被庭長打斷。

誰在破壞法律實施?

代理胡慧芳的辯護律師李順章,也指出用《刑法》300條作為起訴依據不足,同時指出共產黨的組織沒有權力抓人,洗腦班是非法機構。針對洪山區檢察院的秦雨等聲稱有法律文件說法輪功是×教,律師指出,直到目前他也沒有看到哪個法律文件講了法輪功是×教,如果有應該拿出來讓大家看,為什麼不能見人呢。

最後律師指出:如果他們沒有破壞法律實施,那就是你們在破壞法律實施。

法庭上聚集的人越來越多,法警、法官、工作人員、六一零官員、特務都在聽律師們的演講。律師給他們上了一堂法律課,原來迫害法輪功違法。在場的「六一零」官員聽的耷拉下腦袋,也許,他們才明白他們幹的事連他們自己的法律都違背了,用他們自己的法律都能審判他們;也許,他們還有一點點羞恥心,在如此無理、不堪的罪行下,不敢平視。

在中共對法輪功迫害中,造就了一群不講法、不懂法、不守法,卻敢於違法犯法的公檢法人員。中共利用、操縱公檢法,捏造事實,偽造證據,破壞法律實施。此時,就在法庭外,「六一零」和公安一處的便衣特務們,還在用中共給他們的權力,擾亂社會,公然破壞法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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