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槍殺騎警兇犯過堂 律師辯稱正當防衛

【大紀元3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袁聞綜合報導)本週一(3月9日),加拿大薩省居民達根內斯(Curtis Alfred Dagenais)在2006年7月槍殺兩名皇家騎警一案的庭審結束了各方證詞的聆聽,被告律師強調當事人射殺警察是出於正當的自我防衛,並質疑原告方缺乏證據。

由於達根內斯槍擊兩名皇家騎警導致兩人死亡,並朝第三名警員開槍,今年43歲的他目前面臨兩項一級謀殺罪以及一項試圖謀殺罪的指控。庭審在薩斯卡通市的the Court of Queen’s Bench法院進行。

達根內斯本人於上週四(3月5日)的法庭證詞中稱自己是在警員先圍堵並朝他開槍後才動手的。本週一,他的律師若歐(Bill Roe)在長達一小時的證詞中強調,當事人完全是出於基本的自衛,這與一個在驚慌境況下胡亂開槍的人的反應完全無異。

若歐還指出,從現有的錄音來看,兩名身亡的警員布達傑(Marc Bourdages)和喀麥隆(Robin Cameron)對追逐達根內斯非常興奮,對當事人進行不正當的堵截和攻擊。皇家騎警則稱先動手的是達根內斯。

若歐還表示,皇家騎警無法提供兩名警員當時所駕車內的錄像,令人生疑。對此,皇家騎警證人的說法是,該錄像同本案無關連,因此沒有保留下來。

2006年7月7日晚上9時左右,皇家騎警接報有人投訴遭侵犯,騎警布達傑、喀麥隆以及諾普(Michelle Knopp)隨即分乘兩輛警車前往現場,當時嫌疑人達根內斯正駕車高速離開。隨後警員沿著鄉間小徑銜尾緊追,直至來到艾伯特王子城(Prince Albert)西大約140公里的米爾德裡德(Mildred)農村社區。

根據皇家騎警的說法,當騎警逼近達根內斯的汽車時,對方朝他們開槍,在前一輛警車內的騎警布達傑、喀麥隆均中槍,在另一輛巡邏車內未有受傷的諾普立即開槍還擊。達根內斯之後下車徒步逃跑。

之後,警方封鎖該區,設下路障,對達根內斯的搜索長達近兩週時間,警方甚至動用飛機搜索。搜索範圍圍繞米爾德裡德南部,面積相當大,進出該區的每輛車基本上都要接受檢查。搜索最後以達根內斯在其母親希望其自首的公開請求發表之後、在父母的陪同下前往警局自首而結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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