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桑東仁波切談西藏流亡社會民主政体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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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6日訊】桑東仁波切.羅桑丹增:現任西藏流亡政府噶倫赤巴(首相)。1959年流亡印度,同年,在菩提伽耶達賴喇嘛座前受比丘戒。1968年獲得拉讓巴格西學位,1969年獲得密乘格西學位。曾任印度瓦拉納斯西藏文化學院院長、議員、議長等職。

朱瑞:您是第一位由流亡藏人投票選舉的噶倫赤巴(首相),听說您當時的選票達到百分之八十五之多;應該說,您是流亡社會民主制的成果,也是絕大多數藏人,尤其是流亡社會藏人的代言人。因此,特別想听您談一談您所經歷的西藏流亡社會民主政体的建立過程。

桑東仁波切:詳細地談西藏流亡社會的整個民主進程,會很長,我只能概括地說一下。十七、八世紀開始,西方社會出現了民主制。從那時起到現在,在人類社會經歷的政治体制中,普遍認為最好的就是民主制。不過,二千五百多年前,在印度,有五、六個沒有國王的小國,實行的就是民主管理。可以說,在西方還沒有出現民主制度之前,印度等地的一些佛教國家,已經在實施民主了。

以西藏為例,1642年,五世達賴喇嘛建立的甘丹頗章王朝政權,和當時的中國及其他國家比較,西藏實行的就是民主制度。支撐著達賴喇嘛的是一個轉世制度,和世襲的國王不一樣。并且,在甘丹頗章王朝建立的同時,也建立了一個最高的權力机构–春都吉措,就是西藏大會,由各寺院代表,商人,農民,牧人等不同階層的民眾組成。寺院代表一般來說是堪布(主持),堪布換了以后,代表也跟著換,但是,其他的,比如商人代表,牧人代表,農民代表,都是世襲的。盡管构成不是那么理想,但在當時來說,僅僅西藏有這樣一個最高的權力机构。

到了二十世紀初期,十三世達賴喇嘛一直希望實行像英國那樣的民主制度。還派出了一些學生到國外學習英文,技術等。但是,由于一部分貴族和其他勢力的阻礙,使十三世達賴喇嘛的想法沒有完全實現。

十四世達賴喇嘛小的時候,就希望在西藏建立一個有憲法的民主制度。當他年僅十六歲開始執政時,西藏面臨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多的問題,比如:是否簽訂十七條協議等。從那時候起,西藏基本上就失去了一個自由的建立尊者所希望的民主制度的環境。不過,一九五二年,尊者還是成立了列居列空,就是改革委員會。主要討論了如何在西藏實行有憲法的民主制度、免去百姓的債務,以及減少或減免烏拉和賦稅等。后來,由于中國軍隊的進入,除了解決一部分債務問題以外,改革委員會的很多想法,比如,為沒有土地的人提供土地等,都無法實現了。

1959年,我們開始了被迫流亡,四月底,到達默蘇里時,才有了一個自由的環境,尊者立刻著手建立有憲法的民主制度:成立了各個机關,比如以前沒有的宗教部,教育部,安全部,經濟部等。同時,尊者還指示成立國會,要求議員必須由民眾選舉產生。當年的十二月,達賴喇嘛尊者到菩提伽耶朝圣時,匯集了一千多藏人。尊者在菩提伽耶停留了大約三個月的時間(59年12月到60年1月)里,我的記憶中,召開了許多會議。后來,又決定成立西藏三區的議會:每個區有兩位代表,各教派也有一名代表。

朱瑞:有苯波教的代表嗎?

桑東仁波切:沒有,當時苯波教的人數很少。由于藏人很分散,選舉出來的代表沒辦法集中在一起,直到1960年的9月,才有可能聚集在達蘭薩拉。因此9月2日,我們成立了第一屆西藏流亡政府的國會。這一天,就被定為流亡藏人民主節,這是西藏歷史上的第一次投票。

回顧當時的投票方式,并不完美。好像每屆定為三年,后來是五年。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苯波教的代表,是從第四屆或者第五屆時出現的。

1961年,我們起草了《未來西藏憲法》的簡寫部分。1963年完成了《未來憲法》的完整部分。不過,到1990 年,還沒有完全實現達賴喇嘛尊者所希望的一個有憲法的純粹的民主制度。比如,當時看來,与行政机构的權力相比,立法机构的權力比較小。也就是說,盡管我們實行了民主制度,但并不完善。我的感覺是,尊者等不及了,因此,1990年,召開了一個特別大會,解散了當時的國會和噶廈政府,選舉產生了臨時政府。當時的要求是,選票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才能當選噶倫。選舉產生的三位噶倫,就組成了臨時政府,期限是一年。當時還成立了《流亡藏人憲法》起草小組,因為尊者認為,《未來西藏憲法》不能執行,因為是未來憲法,還必須要有一個流亡藏人的憲法。那時,憲法起草小組的組長是解散中噶廈的首席噶倫土丹朗杰,我也是起草小組的成員之一。1991年開始,選舉了新的國會,由原來的十六、七人,擴大到四十六人。

那是十一屆國會,主要任務是討論通過起草的《流亡藏人憲章》,當時國會的四十六人中,有三人是尊者指派的,我就是他指派的三人中的一個。他覺得需要一個熟悉討論背景的人,也就是曾在流亡藏人憲法起草小組工作的人。我們的民主制度,就這樣,從1991年開始,向前邁了一大步。現在的三權分立,其最高的決定權在國會。國會的立法由噶廈(最高行政机构)負責執行。噶倫(部長)在執行過程中,
必須向民眾選舉的國會負責。

在不違背當地憲法的情況下,我們有自己的最高法院,立法机關,行政机關,這三個机构的各自義務,責任都非常清楚。同時十一屆議會還制定了各個机關的條例等。

在一個民主的制度里,行政机關向立法机關負責是很重要的,而且,最高的權力是立法机關。不過,行政机關里同時也有几個是非常重要的机构,比如我們成立了獨立的審計署,監督各行政机關的運作模式,預算,支出等業務方面的問題;另外,在一個民主社會里,主要是選舉問題,我們成立了干部選舉委員會,以及提拔委員會等,在挑選和提拔中,都不受行政机构的影響。干部選舉委員會,提拔委員會,以及審計署,是三個獨立的机构,向立法机關負責,但是,不需要向噶廈負責,因為它是獨立的,否則,就是不干淨的民主。

《流亡藏人憲章》通過之后,由國會議員選出噶廈時,其中的一個條件是,票數要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這個標准太高了,當時的噶廈只有兩、三個嘎倫,這是我們面臨的困難,后來就修改了憲法,把百分比降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由于有七個行政部門,需要七位噶倫。當時由尊者提出十四位候選人,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就可以當選噶倫。

這樣的情況連續几年以后,尊者覺得由他提名,然后國會選舉通過,雖然是民主,但不是完全的民主;而且流亡政府的政治領袖,僅僅由四十六位國會議員選舉,也不算是徹底的民主。因此,2001年,尊者提議,流亡政府的政治領袖,不要局限于由國會的四十六人投票,應該由全体藏人自己選舉產生。選舉產生的噶倫赤巴,有權提出組閣名單,而后,上報國會通過。

2001年,流亡社會的民主,又向前邁進了一步。現在,除了沒有國家和土地以外,流亡藏人的民主制度,已達到了一個高度。當初《流亡藏人憲法》制定的時候,有一個規定,即對重大的緊急事件,不局限于國會,必須征求全体民眾的意見,所以,今年召開了全体藏人的特別大會。我要講的就是這些。

朱瑞:謝謝仁波切耐心的回答。在特別大會期間,我看到來自世界14個國家的560名代表聚集在達蘭薩拉,听說,一万七千多人,對西藏未來的走向,提出了意見,包括西藏和中國各地的中學生、大學生、研究生、政府各行各業的干部、職員、退休人員、各藏區寺院的仁波切、格西、堪布,農人,牧人,商人等,顯而易見,一個真正的高度的民主,在流亡社區又有了雄厚的基礎。

采訪時間:2008年月12月26日
完稿于2009年1月26日 達蘭薩拉

(轉載自民主中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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