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維權者控告檢察院 嚴詞駁斥獲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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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3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梅玲採訪報導)關注民工權益的東莞維權人士肖青山,2009年2月2日到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控告東莞市第二人民檢察院。最初接待人員不予理會,後來肖青山掛牌抗議兩個半小時,才獲接見。檢察院收到肖青山的控告材料後半個多月不給答覆,在他據理力爭之下,拿到書面回執的覆函才離開省檢察院。

事情的緣由是2009年1月9日下午3點左右,東莞市勞動局廈邊勞動服務站的16個公安人員,沒有搜查證就到肖青山辦公室,停留20多分鐘,搶了肖青山的照片、物品、手機與十萬元現金。

肖青山說,當時他對公安人員表示:「你拿走我的東西可以,但是你開個清單給我。」公安人員都不給開清單,肖青山的東西全被搶了,他說:「我打110報警,公安機關也不管。這是什麼社會,警察與土匪是一起的。」

2009年1月13日,肖青山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檢察院提交控告書,但檢察院和勞動局、公安局,收到材料後,未給答覆。

因為檢察院收到肖青山的控告材料後半個多月不給答覆,2009年2月2日,肖青山再提出控告書,第二人民檢察院說:「你的事不歸我們這管。」他對於從上午11點等到下午3點多,沒有結果,表示浪費他的時間。肖青山說:「只要寫一個單據給我就行了,該找誰管,我去找誰也行。」

檢察院像踢球似的,把責任推給公安:「出警這是公安局的事,你找公安局就行了,東莞市第二檢察院可以不用給你們答覆。」肖青山則說:「你們不給書面答覆,我就不走。」同時拿出法律條文,明白地寫著接到控告後要給書面回執。兩位工作人員看實在說不過,才叫手下開了一個「群眾來訪覆函」給了肖青山。

肖青山是個工人,他以前受了許多不公平的待遇,現在他表示要為別人說話,對於聯合國二月審查中國人權現狀的事,他對記者說:「到時候我要出來說話、作證,我家鄉江西,人權的狀況更糟,你們記者要到我的家鄉現場看看。」
(http://www.dajiyuan.com)


肖青山在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抗議的照片(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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