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徐匯區房地局濫權違法裁決

標籤:

【大紀元2月27日訊】我們是上海市徐匯區建華村馬家裏1號居民,戶主高信翠、祖籍安徽省,丈夫趙迪迪,祖籍浙江省,我們在華涇鎮沒有盤根錯節的關係網;2000年度,趙迪迪擔任華涇鎮華涇新村居委會幹部時,曾因居民反映黨支部副書記、居委民政幹部金美英利用職權給不符合條件的女兒、女婿享受低保待遇,而符合條件的居民卻享受不到;趙迪迪為此先找金美英談話,後在居委幹部例會上公開指出,無果,向鎮政府有關部門同時書面舉報;金美英受開除黨內外一切職務處分,其女兒、女婿低保待遇取消。

趙迪迪無私之舉,受居民愛戴,卻得罪了金美英一幫人的關係網;金美英堂姐金瑞珍之夫是原鎮人大主席,金美英鐵姐妹宋雙鳳是建華村支書陳蓉的乾妹,而陳蓉是上海市委陳旭的親姐姐。2003年度居委幹部換屆選舉,趙迪迪經層層推選考察為新一屆支委。居委正式候選人;在正式選舉時,鎮黨委、鎮政府派人坐鎮,趙迪迪有關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均被非法剝奪。

2003年度趙迪迪多次書面向市、區主要領導幹部、組織部、紀委舉報,遭有關接待幹部的肯定,卻未見糾正錯誤的書面意見。

2003年度8月24日。趙迪迪、高信翠合法居住地遇動拆遷;當時,我們都是個體工商戶,趙迪迪為鎮個協副主席,高信翠為鎮個協婦女委員;我們合法擁有三個經營場所,八張證照,套內建築面積173平方米;同時合法擁有手續齊全、經許可的八間可租賃房,套內建築面積156平方米;當時本戶農村宅基地,實際佔有土地面積300餘平方米,總建築面積530餘平方米;開完動員大會,我們因「陽光動遷」,十分高興地到動遷公司諮詢:「我們的經營場所如何安置?」回答是:「農村土地,不安置經營場所;」後來動遷公司說請專家來與我們溝通;來者是徐匯區房地局的一男一女;當我們說到:「民以食為天,我們沒有收入。靠店面收入吃飯,必須安置經營場所」時,熟料,「專家」言出驚人:「農村動遷,按照市府13號文件,不安置店面,沒有飯吃,餓死也不是你們一家!」
動遷基地,有一條十分醒目的橫幅,上書「以民為本,依法動遷」;我們十分贊成,顯然,應該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應該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動拆遷。

令人不服,而又不能理解的是:既然「以民為本」,為何不顧被拆遷人死活?而依法動遷拆遷人為何只以違憲違法的地方規章、文件動遷?為何不接受我們提出的:「雙方出示法律依據」,並依據立法原則:「下位法服從上位法」。

更不能令人信服的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以「代表政府」自居的拆遷人,居然採用斷水、斷電、封門、砸窗、撥大糞,揚言放火、殺人等醜惡行為;而撥打110報警,警方卻出警不出力,只做書面記錄,未能做出任何行動;自古「兵匪一家」,也未見書面記錄。

應該提出的是:我們居住地塊,1991年5月14日由開發商,上海中房置業有限公司征地,被開發商規劃為綠地;征地後,應該是國有土地,應該安置經營場所;且開發商曾在2001年1月22日——7月22日,因建「綠地」,對該地塊實施凍結;逾期後,開發商既不延長凍結,也不解凍,又不「自然解凍」,造成「迪華理髮店」臨轉長手續擱淺;開發商「征地」後,卻未依法進行公告、登記、辦理安置手續,變農村集體土地為國有土地;被拆遷人手裡持有的依然是「農村宅基地」;官商勾結,把開發商規劃的「綠地」進行分割;由徐匯區綠化管理局為拆遷人,由區房地局濫權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非法使用未經合法征地補償安置手續的,依然由被拆遷人合法擁有的土地,顯然違反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

儘管動遷基地不具備合法手續,儘管「建綠」土地被開發商進行分割調換「拆遷人」,儘管建綠項目實質系華涇鎮政府「爭創市級文明鎮的政績工程」;但「建綠」也有利於當地生態環境,有利於當地人民的休養生息,我們也始終是支持的,我們書面向市、區政府部門明確表示:只要提供過渡房,我們願意「先騰地後解決糾紛」。

我們的高姿態,被官商勾結者視為軟弱可欺;華涇鎮政府一小撮人公然叫囂:「就是要拿趙迪迪、高信翠戶開刀,殺雞敬猴!」他們自持有陳旭為後台,何懼之有!我們深深地感到:暴風雨不可避免,讓暴風雨來得更猛力些吧!我們是經過十年動亂的人!

顯然,本戶明確表示:依法動遷;要求就近安置居所及經營場所;在提供過渡房前提下接受「先騰地後解決糾紛」規定;本戶趙迪迪系黨員幹部,本戶當時是現役軍人家庭,本戶經營場所內安置的是復員軍人、下崗工人、外來擇業人員;本戶經營場所內有上海市個協範圍內獨一無二的一個團小組,十多名團員,有案可查;無論如何,本戶應該不具備「裁決」的條件;拆遷人炮製了一份「要價過高,協議不成」的裁決申請:徐匯區房地局經辦官員「有錢能使鬼推磨」,濫權為拆遷人核發許可證,充當運動員,又偽造「程序」,並趕末班車,搶在建設部252號裁決規程出台前對本戶濫權違法作出《滬徐房拆裁字(2003)裁決書》;政府行政機關,在貪官腐敗分子操縱下,置憲法於不顧,公然藐視國際法,踐踏刑法,作出對本戶實施強迫交易的通知,公然宣告將侵犯我們的人權、財產權、居住權等合法權益!

裁決書落款日期為2004年1月2日,我們從裁決書看到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文號,未見許可證具體內容;當日我們既對濫權核發許可證和濫權違法作出裁決的徐匯區房地局違法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違反程序規定,直到2004年3月25日才逾期受理兩案起訴;許可證未開庭審理,以拆遷人偽證為依據,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審理本案過程中,我們據理力爭,並出示每次與拆遷人實施單位與徐匯區房地局調解、談話、聽證會錄音資料;合議庭也明知被告等提供的事實證據內容不真實,沒有採信;卻未在判決書裡寫明,依然作出維持裁決的一審判決(2004)徐行初字第38號行政判決書;二審一名法官簡單談話,也不認真聽取當事人陳述,就作出了(2004)滬一中行終字第200號行政判決書,維持原判;三審上海高院法官方芳,談了些天氣熱為何高院不允許當事人帶水、帶杯子,也為何不提供一次性杯子,不提供茶水的道理;連正題也未觸及就結束談話、結束聽證,又轉入他案去了;不久收到高院(2006)滬高行監字第125號「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

上海地方法院在陳旭的控制下,在真正不懂法的大法官騰一龍的把持下,難怪官商勾結的開發商拆遷人,貪官們有持無恐,難怪依法維權的人們最終選擇告御狀、告洋狀!希望上海新上任的大法官應勇能改變法院失去民心,失去公信力的現狀。

聯繫地址:上海市顓興路358弄31號501室 郵編:201108 電話:64891505
身份證編號:高信翠310221195808163223 趙迪迪310104194512120818(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滬訪港維權者續遭報復 新年首批訪民再赴京
請胡錦濤管管上海無法無天的警痞
上海訪民新年告御狀:讓我們過一個好年
上千訪民聚集信訪辦 熱議「炒房區長」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