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律師呼籲公開四萬億投資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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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喬龍報導)上海律師嚴義明分別向國家財政部和發改委提交了信息公開的申請,要求公開四萬億元人民幣經濟刺激計劃進展情況。對於中國青年報上週發表的評論文章,發改委星期二聲稱,已向嚴義明發出《延期告知書》,嚴律師當天則對本台表示,他沒收到延期告知書,他還表示,必要時採取行政訴訟。

自從國務院去年11月5號提出刺激經濟的四萬億投資計劃以來,「四萬億」成為社會各界關注和議論的焦點,但是四萬億投資的具體實施情況如何,社會各 界異常關注。嚴義明對本台表示:「去年的11月5號之後,有媒體大量報導,發改委的周邊高檔酒樓、賓館爆滿,在這種情況之下,發改委所做的方案會不會受一些因素的影響,顯然,大家是有疑慮的。」

今年1月7號,嚴義明在申請中提出,財政信息的公開對於人大代表行使權力具有很大促進,提前列表公開國家財政決算和預算執行信息,有助於全國人大代表有充足時間閱讀和審議這些信息,更好地履行職責,同時,這也是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保障的重要形式。

中國共青團機關報《中國青年報》上週四發表題為《誰都有權對4萬億的去向提出質疑》的評論文章,文中說:「到2月4日,距離上海律師嚴義明向國家發改委遞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已15個工作日,發改委方面仍然是風平浪靜、波瀾不驚,沒有任何回應和哪怕是象徵性作個表態的跡象。」對此,發改委官員星期二向星島環球網表示,發改委於1月24日向嚴義明發出《延期告知書》,嚴義明本人亦確認,口頭收到延期告知書。

對此,嚴義明對本台表示,他收到發改委的只是電話通知,並無收到告知書:「他們說給我發過確認書,我確實沒有收到過,延期告知書我也沒有收到,但是他們在1月24號電話,口頭通知過我。」

根據官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四條,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覆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而嚴義明向國家發改委遞交的申請,1月24 日是收到申請之日起的第14個工作日。不過,北京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的律師林崢表示,電話通知不符合法律程序:「口頭通知肯定不合程序,條例裡也沒有口頭告知這種形式,而且政府出的都應該是有法律性的文件,要有部門蓋章的。」

財政部在給嚴義明的回執提出,中央預算、決算草案需要經過全國人大的審查和批准。在批准前不宜對外公開。

嚴義明律師表示,他是希望通過這些法律行動,慢慢的推動制度的完善。而如果此番申請沒有獲得答覆,他將申請覆議,必要時將提起行政訴訟。

中國社科院哲學博士張博樹表示,政府這次位規劃四萬億元,也派出了督導小組,到各處進行監督:「一方面反映中央對這件事情很重視,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這方面的擔憂,但是只是靠一些欽差大臣到下邊去督導,到底能夠起到多大的作用,恐怕不容樂觀」。

張博樹認為,政府是公權力機構,支持政府的行政費用來自於納稅人,政府是為公民服務的,其費用支出,當然應該公開。他表示:「中國政府尤其是各級地方政府,行政費用的支出,相當驚人,而且確實有不少錢,好像花得不明不白,有一個強有力的監督機制,而且不僅僅來自官方的監督,更多的是來自民間的監督,才能夠真正起到監督的作用。」(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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