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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未利益迴避? 陳沖:一切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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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26日電)台灣立院預算中心今天指出,行政院二次金改檢討小組成員未利益迴避,適格性令人質疑,被點名的金管會主委陳沖表示,利益迴避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一切依照法律。

立法院預算中心在報告中指出,行政院二次金改檢討小組成員未利益迴避,適格性令人質疑,並點名小組召集人、前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以及小組成員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沖、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等人。

報告指出,陳沖在二次金改期間仍在金融業服務任職,仍擔任檢討小組成員,質疑其未利益迴避。

金管會主委陳沖表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中對於利益迴避皆有相關規定,一切依照法律。

另外,預算中心報告並指出,涉及力霸掏空案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的金管會檢查局長鍾慧貞、金管會保險局長黃天牧、台灣期貨交易所董事長蔡慶年、台灣金控及台灣銀行董事長張秀蓮,其刑責雖然有待司法審判,但行政責任應先行檢討並追究。

陳沖表示,「看不出來他們有失職的地方」,一切等檢察官最後偵結結果出爐,但他說,「檢察官最後也不一定會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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