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紐省長支持對罷免法進行公眾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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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江波編譯報導)澳洲紐省省長肯尼莉宣稱,她願意與省反對黨就罷免法的呼籲進行公眾辯論。一旦罷免法立法,紐省就有可能提早進行省大選。

據澳新社消息,最近,反對黨領袖奧法雷爾(Barry O’Farrell)在他的博客網站上再次提出請一個憲法專家小組審視罷免法提案的計劃。根據該法,在民眾的請願下可以罷免一個政府。

紐省工黨政府長期的內訌造成自2007年3月省大選以來省長三次易人,這終於導致公眾在今年3月對紐省政府乏善可陳的政績爆發不滿,奧法雷爾鑒於此,首次提出罷免法的計劃。但是,儘管公眾,無論是來自電台的聽眾還是致信報社的讀者,要求在2011年3月前進行省大選,都會因為紐省政府四年的固定任期,又缺乏罷免法而無法實現。

在美國有18個州有罷免法。加州的罷免法的實行使得施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在2003年成為州長。

肯尼莉說,她願意傾聽民眾的意見,看他們是否希望對此進行辯論。她告訴記者說:「我想說的是,我們現在談論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憲法上的修改,而且它在澳洲的環境下從未試驗過。 … … 我們在採取這個步驟之前,廣大社區應該就此進行辯論。」

辯論一方的觀點是:固定任期為政府提供穩定性,因此能夠對困難的問題作出決定,並予以「落實」;另一方面,肯尼莉稱罷免法,或者甚至是一個非固定任期的政府,能「給公眾一個更好的機會,讓他們能夠參與政治。」

奧法雷爾說,如果肯尼莉對辯論之說真正有心,她就會立即任命一組專家來研究紐省怎樣才能夠實行罷免法。他說:「今天的立法不會終止我們正在經歷的政治噩夢,但是它可以防止這種噩夢在未來再重複。… … 帶有4年固定任期條款的罷免法具有真正的意義。」

要採用這個罷免法,紐省必須就此舉行公投,一個可能的機會將是2011年3月的省大選。

當奧法雷爾在今年3月首先提出該提議時,憲法專家、副教授圖梅(Anne Twomey)女士警告說,這樣的動議可以導致省政府為迎合公眾口味避免作出不受歡迎但是必要的決策。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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