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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瓶押金拿不回 台消基會籲留收據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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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0日電)民眾購買桶裝瓦斯,付了新台幣1000元押瓶費,回收鋼瓶時,瓦斯行卻只願退100元押金。消基會表示,民眾買的是瓦斯,瓦斯瓶應由瓦斯行免費提供,呼籲民眾保留收據,才有憑證。

民眾鄭先生向瓦斯行購買3個瓦斯鋼瓶,並付押金各1000元,半年後不再使用,要求瓦斯行回收並退回押金,瓦斯行只願意各退100元的押金,鄭先生無法接受,轉向消基會申訴。

消基會調查發現,消費者如果因為租屋等短期需求而向瓦斯行購買瓦斯,瓦斯行除了要求消費者支付瓦斯費用之外,還必須支付鋼瓶「押瓶費」,費用從1200元到1600元不等,部分瓦斯行甚至會要求消費者直接購買瓦斯鋼瓶。

消基會調查發現,若消費者在1年內搬家或不再需要瓦斯,瓦斯行只退100元至1300元不等的押瓶費,甚至不願意退費;超過1年以上者,多要求消費者直接買斷鋼瓶,消費者最後只能拿回100元左右的回收費。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游開雄表示,消費者購買瓦斯時,應先檢查瓦斯鋼瓶的檢驗卡有無過期,若過期應立即退貨,並向消防局檢舉。要求回收時,若瓦斯行不願回收,或收取回收費用,民眾可向經濟部能源局或消防局申訴。

消基會表示,瓦斯鋼瓶對消費者來說並非耗材,不管長期或短期,業者均應提供瓦斯鋼瓶,為避免消費者任意棄置,可收取適當的押瓶費,在消費者退還時將押瓶費全數退還,不該要求民眾買斷瓦斯鋼瓶,造成後續處理瓦斯鋼瓶的問題。

消基會副董事長蘇錦霞表示,瓦斯行應提供瓦斯鋼瓶,在民眾不使用後,要全數退回押金。她也呼籲主管機關應訂定桶裝瓦斯管理規章,規範鋼瓶使用押金收取及退瓶機制。

消基會12月1日至2日以電話訪問方式,訪查台北地區和高雄地區各5家瓦斯行,詢問短期使用或購買16公斤液態瓦斯的押金收取費用和方式。


消基會10日發布調查報告表示,目前瓦斯行大多要求消費者買斷瓦斯鋼瓶,消基會呼籲業者應完全提供瓦斯鋼瓶,只能收取押瓶費並於消費者退還鋼瓶時全額退還。(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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