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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2月起 台銀行保險業務須設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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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5日電)為方便消費者進入銀行時,可以更清楚分辨存款和保險業務,金管會委員會議今天通過相關事項修正,未來銀行辦理保險業務,應設明顯專區,銀行須於明年2月1日前調整完畢。

針對銀行轉投資成立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金管會下一階段將推動讓銀行成立保經、保代部門,讓銀行負全責。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表示,銀行辦理保險業務,應設置易辨識的專區,和其他業務區隔,並明確標示,避免誤解,銀行須於明年2月1日前調整完畢。

他說,辦理銀行保險業務的業務人員,也應讓客戶瞭解,保險商品和銀行金融商品的區別,並主動出示相關證照。

另外,吳崇權指出,銀行目前多半以轉投資方式成立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目前銀行轉投資成立保經、保代約共有56家。

他表示,保險商品由銀行行員銷售,若發生違規事項則由保經、保代負責,銀行沒有責任,考量責任明確問題,金管會下一階段希望推動讓銀行自己成立保經保代部門,讓銀行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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