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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江欽良獻金被揭發 吳敦義辯坦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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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許紹軒、何玉華、陳鳳麗/綜合報導〕台灣行政院長吳敦義在擔任立委候選人期間曾收過江欽良十萬元的政治獻金,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昨在立法院質詢時,要求台灣新聞局長蘇俊賓應請吳揆一次講清楚,不要擠牙膏式地回應,對此蘇俊賓表示,「開誠布公是最好的答案」,但所有事要經過查證後才能開誠布公;陳亭妃則回說,「開誠布公」這四字拿回去跟吳揆講。

根據台灣監察院的政治獻金資料顯示,吳敦義參選第七屆立委時,曾在九十七年1月獲得江欽良十萬元以及順益砂石行二十萬元政治獻金。

根據吳敦義政治獻金專戶個人捐贈資料顯示,九十七年1月11日,江欽良有一筆十萬元的政治獻金,但並非屬於金錢類;另外營利事業捐贈部分,順益砂石行在同一天有二十萬元的金錢類政治獻金,進入吳敦義的政獻專戶。

*綠斥說謊太多 應該下台*

陳亭妃指出,吳揆現被爆收了江欽良十萬元政治獻金,應一次講清楚與江欽良是什麼關係,「難道心裡有鬼嗎?若無,應為江欽良曾辦過的服務案件一次講清楚」,她並嗆吳揆趕快去提告,這樣秘密證人就會出來,但告之前請蘇俊賓去向吳揆了解,有多少事情未誠實面對台灣人民。

立法院民進黨團也召開記者會指出,黨團以最嚴肅的態度,要求白賊院長吳敦義下台,因為吳敦義講了太多的謊言!立委賴清德表示,順益砂石行曾捐款二十萬元給吳敦義,如果吳與砂石業無關,人家為何願意捐錢?

吳敦義受訪時則說,監察院資料確顯示江欽良是「非現金捐贈」,他說,當年1月11日立委投票前夕,在夜市舉辦造勢晚會,江欽良未收取場地、燈光等費用,因此開給非現金捐贈收據,證明他的守法與坦蕩。

*吳:非現金捐贈依法申報*

對順益砂石行的二十萬元捐款,吳敦義則說,他寫了收據並依法向監院申報,且順益也捐給他的競選對手林耘生三十萬元。

林耘生對此回應說,除非看資料,否則真的不知道「順益」有沒有捐款,但由於資料全數封箱,要等深夜結束拜票行程後拆封資料箱,才能確定「順益」是否有捐三十萬元。

至於日前叩應進電視政論節目,否認曾捐款給吳敦義的江欽良,則從上週五後即未曾公開露面,並不再接聽外界電話,其員工也統一口徑,表示「不再回應」。

「秘密證人會在法院講明白」

〔自由時報記者何玉華、謝介裕、陳鳳麗、彭顯鈞/綜合報導〕民進黨南投縣長候選人李文忠聲稱有秘密證人可證明行政院長吳敦義與江欽良同遊峇里島,是為了「喬」人事及砂石利益,吳敦義昨天說「恐怕是他自己幻想、捏造的吧!」再次強調若無提出證據或道歉,一定提告。

李文忠則強調,歡迎吳揆提告,因為他的指控,絕對是有憑有據,且秘密證人就是「藍營之人」,也願在吳揆提告後,到法院作證,讓司法能真正釐清案情真相。

李文忠日前指控吳敦義涉入砂石利益,吳敦義要求李文忠三天內提出證據,否則提告;昨天是期限最後一天,吳敦義在出席台北縣世界宗教博物館活動時說,昨天午夜前是李文忠最後機會,到時被迫提出告訴,希望大家體諒。

政院發言人蘇俊賓也說,李文忠若未能在昨晚廿四時前,就其指控吳揆的事項提出證據或公開道歉,吳揆將委託律師賴素如在今天上午十點,前往台北地方法院,對李文忠提起刑事誹謗及民事妨害名譽訴訟。

*吳:若未道歉 今天提告*

吳敦義說,李文忠斬釘截鐵說手中掌握證據,既然如此,「手心一打開,證據就來啦」,三天時間應該足夠,如果李文忠拿不出證據,就是不老實,應該道歉或更正,否則一定提告,若李拿出證據證明屬實,他願意辭職下台。

李文忠則說,他口中的秘密證人是藍營人士,但證人目前受到很大壓力,包括對黑道的恐懼,一旦吳敦義提告,秘密證人絕對會在法院說清楚講明白,真相可望大白。

南投地檢署表明已做好準備,指定有一定資歷、個性穩重謹慎、辦案認真的專案檢察官負責該案,並在確保秘密證人的安全下,進行訊問偵辦的動作。

國民黨昨也主動表達力挺吳敦義的立場,支持吳採取法律行動,也指責民進黨遮掩真相,袒護可能說謊的劣招,只會讓民進黨的形象在陳水扁貪污事件後,再次徹底崩盤;據悉,黨中央強硬的姿態,來自馬英九主席的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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