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記者報道惹惱檢察官遭非法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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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1日訊】因一篇報道觸犯了當地檢察院官員,湖北《長江商報》一名記者收到署有「反貪」字樣詢問通知書,檢方還多次威逼欲誘其接受傳喚。該記者被迫無奈,在網上發帖求助,引起了上級有關方面關注,調查結果證明記者是清白的,但那位記者至今還存在失去工作之虞。

一篇報道引來離奇傳喚

據錢江晚報報道,9月15日《長江商報》記者姚海鷹在外溜躂了一晚,沒敢回家。當天下午,他的家人去他就職的長江商報社,從等候在那裏的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檢察官張瑋、潘春生手裡帶回一份編號中帶有「反貪」字樣的詢問通知書,限他3天內到該院辦案區接受詢問。

原因是由9月4日姚海鷹在《長江商報》發表一篇題為 《一起侵犯商業秘密罪事件的調查》的報道引起的。江岸區檢察院一位檢察官說,檢察長張振國看到報道後,怒不可遏,從樓上衝下來,將報紙摔到桌上:「怎麼會讓這篇報道出來,是誰給記者提供材料的?給我好好查!」該報道質疑了江岸區檢察院積極介入報道所涉的那起案件的訴訟程序,並質疑江岸區檢察院起訴書中提到的關鍵證據的一系列事實。

兩名檢察官原定於15日將姚海鷹從報社強行帶走,之所以撲空,是因為姚海鷹和他的家人已察覺到不妥,家人勸阻姚海鷹前去報社和檢察官會面。

姚海鷹並不十分清楚這個詢問書意味著什麼,猶豫著到底要不要去檢察院。他的一個律師朋友看了詢問通知書,大吃一驚:檢察院是借詢問的名義實施非法傳喚。

該律師說它非法,是因為沒有被告知,也沒有任何跡象表明詢問通知書所涉事項已經刑事立案,沒有立案就沒有所謂的偵查人員和證人,就不應該發出詢問通知書;另外長江商報社和姚海鷹本人均不在江岸區,江岸區檢察院不具備刑事立案管轄權。

「檢察院絕非把你當作證人向你瞭解情況,而是將你當作了犯罪嫌疑人在整,你去檢察院凶險呀。」  

「很荒唐,我只是做了一個報道,怎麼就成了貪污犯了?」姚海鷹說,這份傳喚書中寫著「紀貪」兩字,檢察院解釋是「反貪」。初始他感到憤怒,繼而他害怕:「幸好那天我沒去報社,否則我就不能站在這裡說話了。」

檢察長威逼報社 記者發帖求助

姚海鷹向《長江商報》求助。一位報社領導發短信給姚海鷹:「我有義務保護自己的記者。」而江岸區檢方找到報社主管部門湖北長江傳媒出版集團,指責報社袒護記者、不配合正常司法調查,集團領導責令報社妥善處理該事件,要求報社迅速與江岸區檢察院正面交涉。

9月22日下午,報社三位領導赴江岸區檢察院面見檢察長,想瞭解「傳喚」記者的真正原因。張振國不談原因,責問:「我們在所有部門都是暢通無阻的,為什麼在你們《長江商報》就行不通?」他語氣強硬,「如果你們繼續不配合,不把記者交出來,我們將採取下一步措施。」

事態在十一後發生了急劇轉變。對江岸區檢察院多次要求,10月12日,報社高層就開始探討「姚海鷹是不是先不要寫稿了」。之後姚海鷹接到通知,在事情沒解決之前他就不要寫稿——姚海鷹認為這是一種婉約的說法,實則是他的工作就此暫停。「檢察院太強勢了。」報社一位領導如是說。

「我感到天下之大,沒有一個可以依靠的東西」。10月15日中午,在無助和失望的心理下,姚海鷹在網上以「長江商報記者: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因新聞報道非法傳喚我」為題,發帖披露自身遭遇。帖子迅即被轉載,在網上引發熱議。

沸沸揚揚的網絡議論引起了北京的關注。10月16日,湖北省省委宣傳部及省檢察院奉命調查;調查結果很快出來了,記者是清白的,江岸區檢察院官員被上級嚴厲批評後向姚海鷹道歉。

報社有關領導作出承諾,不因此事影響姚海鷹的工作,不事後打擊報復。10月20日,姚海鷹恢復工作。但三天後,他在全體采編大會上被有關領導批評了一個小時,他的工作在實際上又被暫停了。姚海鷹說,此事至今讓他心有餘悸。

知名新聞侵權訴訟律師周澤認為,這是一起濫用公權恫嚇、打擊記者,粗暴踐踏公民批評、控告權利的事件,其間也顯示出,有關官員濫用權力的惡劣後果已經到了讓媒體噤若寒蟬的地步。

亦有網民批評檢察官員「無法無天,一手遮天,豈能只是批評了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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