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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廣告屢罰不怕 NCC:1週內停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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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31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黃淑英今天質疑,「LANAMI時光精靈胎盤肌滑露」廣告屢罰不怕,公權力不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將用行政指導方式,1週內讓這支廣告停播。

黃淑英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LANAMI時光精靈胎盤肌滑露」廣告,1年來被罰19次、累計罰鍰新台幣123萬元。

黃淑英說,這支廣告是台糖公司申請,產品所有權為萬豐公司,經銷商則為詠儐公司;行政院衛生署核准的廣告時數為30秒及60秒。但實際在電視上播送的廣告畫面並未經核准,且時數長達4到5分鐘,再細看被裁罰人,並非上述公司負責人,而是一個看來不相干的自然人,懷疑可能有代罪羔羊,意圖讓廠商逍遙法外。

她質疑,衛生署雖然監控到這支廣告,但每次只罰新台幣5萬元;若播放廣告的自然人真的與產品公司都無關,就涉及偽造文書罪或詐欺罪,應送檢調單位調查。

與會的衛生署藥政處科長祈若鳳表示,裁罰金額過低可能是業者屢罰不怕的原因,衛生署已研擬修正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提高現行罰鍰5萬元上限到15萬元。有關製播廣告的自然人是否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將請台中市衛生局移請台中地檢署調查。

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指出,NCC負責的是末端管理,只能依廣電法處罰違法播放廣告的媒體;但對這件個案,他們會用行政指導方式,希望媒體配合撤廣告,預計最快1週內就能有成果。

何吉森說,原則上要依照衛生署給的副本,才能處理相關違法情事;但為了行政效率,有時也會用行政指導方式處理。上次使用行政指導方式處理違法廣告,是2年前的1支竹炭內衣廣告,1週內就順利撤掉廣告。

何吉森表示,近來廣告節目化的情況愈來愈嚴重,單是民國97年裁罰8000多萬元中,就有6000多萬元是廣告節目化;98年情況可能好一點,但估計還是有超過5000萬元裁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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