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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衛署:美牛肉輸台議定書簽定 難重啟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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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26日電)衛生署長楊志良今天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說,美國牛肉放寬進口事宜,當初授權副署長蕭美玲代表談判,底線是不能比韓國標準低。蕭美玲則說,台美已簽訂議定書,很難再重啟協商。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上午邀請楊志良進行「美國牛肉進口專案報告」。楊志良指出,這次開放進口範圍包括30月齡以下,且去除特定風險物質的牛肉及牛產品。

他指出,30月齡以下頭骨、眼、腦、脊髓雖不屬於特定風險物質,但原則上不予進口,除非國內進口商特別要求,否則一經查獲,即予以退運。

楊志良也提出書面報告,比較台美、美韓美國牛肉議定書內容,其中在開放品項方面,確實和韓國相同。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鍾紹和質詢當初談判底線為何?楊志良強調,他授權給蕭美玲的是,萬一真的不行,條件絕對不能比韓國差。

蕭美玲指出,楊志良確實一開始期望是30月齡以下帶骨牛肉,最低底限是不低於韓國標準,但談判一定有折衷。此外,台美雙方已簽訂議定書,很難再重啟協商,如果要改變議定書內容,茲事體大。

鍾紹和質疑,「美國人給我們什麼?為何我們要讓步?韓國用汽車出口到美國作為交換條件,我們有什麼?」楊志良強調,這不是衛生署可以考量的部分。

國民黨籍立委黃義交則提出「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修正案,在第11條條文「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增列第1項第10 款「於狂牛病畜養之牛隻,其內臟、頭骨、牛腦、牛眼、絞肉及脊髓部分,在狂牛症或新庫賈氏症感染源尚未有治療方法經確認者」。

黃義交強調,希望盡快透過立法權抵擋美國壓力,阻擋美牛頭骨、腦、眼等進入台灣。

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砲轟這次談判根本沒有比照韓國模式。她質疑包括狂牛症以外檢疫規定、品質系統評估(QSA)、殘餘物管制等,韓國在協議主文中都有規定,但台灣的協議主文卻沒有。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長林雪蓉解釋,台美簽訂內容和美韓一樣,只是呈現方法不同。

另外,國民黨籍立委鄭麗文提出,衛生署未來應要求業者,例如火鍋店、餐廳等,只要有美牛產品,就必須加註,作為保護民眾的防線。林雪蓉回應,已經找業者討論產品標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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