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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總常務理事林明儒︰徵收能源稅 衝擊台民生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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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歐祥義/專訪)全國工業總會常務理事林明儒認為,台灣二氧化碳排放量七十五%來自發電部門及運輸部門,課徵能源稅若過度強調以價制量,勢必全部轉嫁消費者,結果是全民買單,將嚴重衝擊人民生活水平。

他指出,中華經濟研究院這份研究報告理想性太高、不夠周延,工總支持財政部能源稅的政策,但支持的是民國九十五年的版本,這是政府與產業界達成的共識,基本原則是如此。

林明儒同時也是鋼鐵公會理事長,以下是他針對能源稅課題接受本報專訪節要。

問:能源稅的課徵,你認為對台灣整體經濟的衝擊為何?

答:根據財政部九十五年的版本,會對國內生產毛額(GDP )造成負○.三一%,但依先前中經院的研究報告,則是在開徵後第十年,會對GDP造成負三.四二%的衝擊,一般而言,已開發中國家的經濟成長約只有四%,如果強行開徵能源稅,台灣經濟成長會只剩下零頭。

且本月19日賦改會共識,能源稅總稅收為四千零三十七億元,佔國家整體歲收比重達廿三.七%,以九十七年的稅收實績而言,能源稅稅收金額已超過綜合所得稅的三千八百九十七億元,及營業稅的二千三百九十九億元,課取的金額過於龐大,勢必會對經濟民生造成衝擊。

問:發電部門使用化石燃料數量極高,可能會帶來的影響性為何?

答:煤炭課徵的稅賦是由現行每公斤○.○四元,調高到○.五元,幅度達十二.五五倍,依據台電內部自行估算,第十年須繳納能源稅三千零四十七億元,台電去年營業收入只有四千三百零一億元,這等於電價須要漲七十一%,民生與產業將無一倖免,必須付出高額電費。

問:油品方面影響層面如何?

答:中油的影響比台電還大,且衝擊面是直接到一般民眾身上。中油到能源稅開徵後第十年繳納金額估計為四千六百六十億元,若以去年營收為基準,比重達四十九.三%。

以民國九十六年的統計數據而言,各式油品最終消費結構比,也就是民眾直接使用的比重,運輸部門的數字分別是汽油九十九.四%、航空用油九十二.九%、柴油八十.七%,還有發電及運輸用的天然氣,最終消費比也超過五十%,這些油品都是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所以只要中油為反映能源稅的課徵而漲油價,總計五大油品要反映的能源稅是四千六百六十億元,其中與產業界較有關聯的燃料油,只有課徵三百零八億元。

上述金額還不包括台塑石化的銷售及課徵的能源稅、環境稅部分,此作法就等於是二氧化碳減量的責任,全部落在民眾身上,對於疲於應付不景氣衝擊的老百姓而言,生活無異是雪上加霜。

問:除了能源部門之外,其它產業界的影響為何?

答:鋼鐵業的影響也很大,其中以中鋼最顯著,煤炭在開徵的第十年,每公斤預計要課五.○二元,中鋼須納的能源稅一年就高達四百一十一億元,相當於每噸鋼品增加四千零卅元的成本,約佔現有鋼品售價的二成,我國鋼鐵市場是完全開放,再加上鄰近的日本、南韓、中國並未實施相關的稅賦,台灣若貿然開徵能源稅,恐將造成鋼鐵產業競爭力蕩然無存,無異是扼殺國家基本工業,其它下游產業也跟著完蛋,這對台灣產業也是一場浩劫。

在此同時要強調的,是焦炭或冶金煤對中鋼而言,是作為鐵礦砂的還原劑,應視為原料,並非燃料,本身根本無替代品,能源稅的課徵是以節能減碳為基本原則,此原則並不適用於中鋼的煉鋼製程,建議政府應衡量產業特性,不應對中鋼煤課徵能源稅。

我想強調的,是前述台電、中油、中鋼三家公司,在賦改會版本開徵的第十年,將要付出的能源稅數額高達八千一百一十八億元,這還不包括營業額與中油相近的台塑石化、還有其它民營電廠業者須繳納的能源稅,很明顯的,中經院的預估課徵金額是嚴重低估,這將是產業界的一場災難。

問:對於能源稅開徵的配套措施,你的看法如何?

答:不論那個版本,能源稅高達數千億元的鉅額財富,若分配不公會造成整個國家劫貧濟富,後果不堪設想,根據賦改會提供的資料,能源稅開徵後政府的配套措施,包括低收入戶油價與電價補貼約卅億元,還有大眾運輸票價補貼約一百六十億元,以中油在第十年須納的能源稅就高達四千多億元的規模來比較,這種配套措施根本是九牛一毛,這不是劫貧濟富,是什麼?

還有預計要用六百億到三千億元作為稅制改革減稅的籌碼,既然政府一再強調能源稅不是稅,那取自於百姓就要回饋於百姓,取自於產業界,就要作為產業界稅制減項與補貼,這才符合社會公義原則,以目前規劃的方案來看,一般民眾須承擔至少三分之二的能源稅賦,但承擔稅賦的責任與回饋比重不成比例,我想全國人民都會有意見的。

舉例來說 ,四口之家一個月油電水支出大約是五千元,現在要給你增加到八千元,一年就要增加三萬六千元的支出,那個人綜合所得稅給你增加二萬元扣除額,我想就很了不起了,六%的扣稅額是一千二百元,增加三萬六千元支出,但只能抵一千二百元的納稅額,這有符合社會公義嗎?這對低收入者不是雪上加霜嗎?

問:對於目前台灣的油電價格,你站在產業界的立場,看法如何?

答:台灣電價長期偏低,應合理反映成本及合理利潤,但不應以能源稅為由變相調漲,此乃本末倒置。且不能將國內油電價格,與歐洲、日本、韓國等國家相比,問題不是價格的高低,而是油電支出佔生活費用的比重。

歐美日這些工業先進國家國民所得都高於台灣數倍,基本上台灣不能與其作比較。賦改會的建議方案一直強調,開徵能源稅的稅後油價都低於日韓平均,這是沒有意義的論點,以韓國的情形為例,韓元去年貶值五十九%,今年以來貶值廿六%,這種大幅貶值的政策,使得南韓的生活物資高漲,進口產業苦不堪言。去年我到南韓出差,在首爾的便利商店買了牛奶、冰淇淋還有一些零嘴,換算台幣竟然要一千多元,若是在台灣,國人到便利超商消費,何時消費額會超過二百元?所以韓國以貶值來提振出口產業,卻犧牲國內民生消費的財金政策是非常不足取的,韓國的石油一樣要仰賴進口,韓元貶值造成進口成本上升,價格當然高,所以我說賦改會以韓國油價為比較樣本是沒有意義的。

你看韓國工人要是一罷工,就會霸佔工廠激烈抗爭,老百姓那種憤怒與心中不平的畫面,大家都可從電視上清楚看出,政府的政策若讓百姓無法過日子,弄到最後是經濟與民生兩敗俱傷。

我會認為長期電價偏低的理由,是台電在九十六年及九十七年,分別虧損二百卅一億元及七百五十六億元,今年上半年是虧損一百一十七億元,國內電價有長達廿餘年沒有調整,只有在去年有分兩次調整,其中工業用電調幅是十五%到五十八%,住宅用電是零到卅七%,營業用電是十一%到卅七%,住宅用電調漲有零出現,是因為台電對用電量較低的低收入戶,決定不漲電價,這顯示經濟部在作決策時有考慮到百姓福祉,不是一味以台電的損益作考量。相較於已實施浮動油價反映成本的中油,台電若不能由電價調整反映成本,長期處於虧損狀態,將無法汰舊換新,會造成台電競爭力下降,屆時還是要全民來共同承擔。

問:行政院現在宣布暫緩實施能源稅,在政策形成之前,產業界對政府有何建議?

答:我想首先呼籲,在日本、韓國等國家未實施相關稅賦前,台灣不宜貿然實施,否則將嚴重減損產業出口競爭力與國家整體經濟體質。

其次,產業界主張也支持開徵能源稅,但課徵方式應採用民國九十五年財政部版本,對於自願參與二氧化碳減量協議的產業,如果達成減量目標,政府應在查證後給予補貼或退稅;同時建議對於配合國家政策已進行節約能源與溫室氣體減量工作的業者,政府也應給予經費補貼。

對於發電用燃料、煉鋼製程中還原用冶金煤及焦炭,不要課徵能源稅,核能更不應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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