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雪梅閻小同律師事務所專欄

訪問美國有關規定與出入美國需出示護照

張雪梅 律師

【大紀元1月25日訊】在本週的報導中我將向大家介紹兩條與移民有關的短訊。第一條短訊為移民局最近發佈消息,宣佈訪問美國(United States Visitor and Immigrant Status Indicator Technology Program,即US-VISIT)有關規定的適用範圍將擴大,包括所有綠卡持有者。第二條短訊為移民局最近發佈的關於出入美國所需文件的有關規定,包括美國和加拿大公民進出美國所需文件。下面我將對這兩則簡訊向讀者進行介紹,供大家參考。

訪問美國(US-VISIT)是移民局在2003年為檢查訪問美國的外國人而設立的一套安全檢查措施,受訪問美國有關部門規定制約的外國人在進入美國時會被要求做指紋、拍照片或提供其他個人信息。美國訪問的有關規定以往主要適用於持非移民簽證進入美國的外國人或那些免簽證國家來美訪問的人員。然而,移民局在2008年12月19日公佈了一條最終規定,大大擴展了訪問美國有關規定的適用範圍。根據這條最終規定,訪問美國有關規定幾乎適用所有的外國人,包括所有綠卡持有者。持B簽證到美國短期訪問的加拿大公民和少數特殊情況利例外。

這條新規定於2009年1月18日生效。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曾在去年年底發表聲明,反對最終規定對訪問美國適用範圍進行的擴展。根據移民局提供的信息,美國訪問有關規定將適用於從機場和海岸口岸進入美國的綠卡持有者,但從陸地進入美國的綠卡持有者只有在被要求進一步檢查時需要提供指紋。有犯罪記錄的綠卡持有者在出境旅行返回美國時很可能被移民局查出此犯罪記錄,所以應當準備向移民局提供有關文件以證明自己符合進入美國的條件。

西半球旅行計劃(Western Hemisphere Travel Initiative)是美國移民局和美國國務院共同推出的計劃,以執行9/11委員會(9/11 Commission)的建議和國會授權。根據這個計劃,某些以往在進入美國時不需出示護照等文件的豁免國家的公民,如美國、加拿大和百慕達公民都都必須出示西半球旅行計劃核准的文件才能進入美國。

西半球旅行計劃將於2009年6月1日正式生效,生效後通過陸路和海路進入美國的旅行者,包括美國和加拿大公民,都必須出示西半球旅行計劃核准的文件才能進入美國。這些文件包括護照、護照卡(passport card) 、信得過旅行項目(trusted traveler program card)頒發的旅行卡(例如NEXUS、SENTRI 或FAST卡),州或省頒發的經過改良的駕駛執照(state- or province-issued enhanced driver’s license)等等。移民局最近提醒美國和加拿大公民注意在陸地出入美國邊境時所需文件的改變,並建議美國和加拿大公民獲取新規定的出入美國邊境所需文件以方便旅行。16歲以下的旅行者僅需要出示出生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其國籍的文件。

讀者可以登陸www.GetYouHome.gov網站取得核准文件的清單以及如何申請這些文件。還沒有取得上述核准文件的美國或加拿大公民在2009年6月1日前可以同時使用駕照和出生證進入美國。美國永久居民在進入美國時必須出示包括綠卡在內的能夠證明自己永久居民身份的文件。

本文僅為有關法律知識簡介,不為本所法律意見。如需個案法律諮詢,請與張雪梅律師聯繫,電話:(770)457-5888,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網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2971 flowers Road South, Suite 265, Atlanta, GA 3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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