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省男子故意傳播艾滋病判監禁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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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海倫編譯報導)一名攜有艾滋病毒的墨爾本男子,由於企圖傳染他人,已被判處18年監禁。維省警方認為這是世界上首次因此定罪的案例。

據澳新社墨爾本消息,維省地方法院審理了此案。今年50歲的邁克爾.尼爾(Michael Neal),在沒有告訴同伴他攜有艾滋病毒的情況下,與對方發生無安全保護的性行為,並且「更換對像」傳染艾滋病。

在判處尼爾最低13年9個月的監禁時,法官帕森斯(David Parsons)說,儘管省公共事業廳(DHS)對他的行為一再警告,尼爾卻一直在犯罪直到逮捕,而且他對自己的可怕罪行沒有悔意。這個來自科堡(Coburg)已是他人祖父的尼爾在聽宣佈刑期時,沒有任何反應。

尼爾去年7月被陪審團裁定15項罪狀成立,其中包括兩項強姦和8項試圖傳染艾滋病毒給他人。

警方說這樣的起訴案在維省是首次,其故意這麼大規模的感染他人的嚴重程度在世界上也可能是頭一例。「我還沒有聽說,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有過對這種性質和程度的案件的類似調查。」前性犯罪科負責人、探長塞克辛(Anthony Cecchin)在法庭外對記者說。

在尼爾案兩個月的審訊中,陪審團得知,在2000年被診斷患有艾滋病後,尼爾無視公共事業廳要求其實行安全性行為並把其健康狀況告訴同伴的警告。他甚至藐視後來禁止其去同性戀場所,和進行無安全保護性行為的禁令。

尼爾的案件導致維省首席衛生官霍爾(Robert Hall)博士下台,因維省政府說尼爾的案件早就應該上告政府。

法庭審訊得知,尼爾會見他的受害者主要是在同性戀場所,同性戀網站或同性戀區域。一份報告說100名維省人被診斷患有艾滋病的受害者,尼爾對其負有大部份責任。

法庭還得知,尼爾有反社會人格障礙,在童年遭受嚴重的虐待和忽視後,他把憤怒轉嫁給無辜的受害者身上。他曾告訴一位精神科醫生,他心裏有黑暗的一面,喜歡把病毒傳染給他人。

法官帕森斯認為,尼爾幾乎沒有改過自新的可能,他的刑期給人們這樣的啟示,這種行為完全是不能容忍的。

尼爾對34項控狀表示不認罪,但他早先承認了另外的46項控罪,包括使用和擁有毒品、兒童色情和在16歲以下兒童面前實施猥褻行為。(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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