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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佯裝買地 謄本到手亂轟「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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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民眾購買土地要小心!經營不動產買賣公司的陳姓男子,涉嫌假借購買嘉義縣大林鎮明和段3筆價值1200萬元的土地,騙取地主土地登記謄本後,再佯稱擁有上述土地,可利用這些土地幫忙抵押貸款或出售為幌子,向3名被害人詐騙600多萬元現金或支票,警方日前傳訊陳某及兩名員工後依詐欺罪嫌送辦,也呼籲被害人出面指認。

警方也呼籲民眾,購買土地時,一定要看土地所有權狀的土地所有人與簽約人是否為同一人,若非同一人,則需有委託書,避免受騙。

買地支票無法兌現

警方調查,在中市北屯開設不動產買賣公司的陳姓男子(47歲 ),去年4月間,向從事土地代書的謝姓及趙姓證人聲稱要購買位於嘉義縣大林鎮明和段3筆價值1200萬元的土地,未料雙方簽約、陳某取得上述土地登記謄本後,陳某支付的支票卻無法兌現,因而無法達成交易。

3人受騙簽約付錢

惟事後陳某卻對外佯稱擁有上述3筆土地,可利用這些土地幫忙抵押貸款或出售為幌子,吸引曾姓等3名被害人上門洽詢購買等事宜,陳某出示上述3筆土地登記謄本及佯稱土地所有人為其罹患癌症的親友等,騙取曾某等人簽下購買土地等合約及支付600多萬元支票。

事後,被害人發現土地無法過戶才察覺受騙,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偵五隊日前傳訊陳某及李姓、蔡姓員工,均否認詐騙,警方認為罪證明確,訊後依詐欺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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