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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國健局:醫院車站外10公尺內仍禁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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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12日電)菸害防制新法上路第1天出現許多灰色地帶,國民健康局局長蕭美玲今天表示,醫院和車站服務作業場所外10公尺內仍屬於禁菸範圍,但10公尺如何劃定,由業者自行決定。

此外,蕭美玲表示,廟宇不屬於菸害防制法規範的禁菸場所,可由各寺廟管理者自行指定。

商場屬於全面禁菸區,至於何謂「商場」?蕭美玲表示,指的是百貨公司、大型賣場、超級市場等有規模的場所為主,不包括個人獨資或兩人合夥的小商店如家庭式雜貨店、個人理髮店,但若是小商店工作人員超過3人,仍屬於禁菸場所。

對於公車站牌,蕭美玲表示,因為屬於室外空間,加上沒有「車站」或是「等候室」的概念,吸菸並不違法;此外,半開放式的店面如早餐店、薑母鴨店,也不在禁菸範圍。

菸害防制新法昨天上路,據國民健康局初步統計,昨天有60個禁菸場所不合格,其中36家未貼禁菸標示或是供應與吸菸有關的器物,17人被當場查獲吸菸。

由於上路之初民眾和業者有不少疑問,蕭美玲上午特別在衛生署進一步說明指出,雖然菸害防制法對禁菸場所有明確規範,但實施起來仍有不少疑慮之處,她認為需要時間才能全面上軌道。

有關醫院和車站服務作業場所外10公尺內為禁菸區,國民健康局表示將在今天發文各醫療院所,並請交通部轉知各車站劃定明確範圍,讓民眾有所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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