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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檢該辦是否涉侮辱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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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黃美珠/綜合報導〕法務部昨晚指出,曹興誠在媒體刊登廣告,聲稱檢調執法搜索聯電是「法律的外衣、黑道的行徑」等言論,地檢署將核辦是否涉及刑法「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

對曹的言論,法務部發布新聞稿表示深感遺憾,至於是否涉及刑法第一百四十條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將由管轄地檢署檢察官依法核辦。

新竹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羅雪梅對此表示,法務部支持態度他們已清楚,但全案未分案,將「審慎研究、依法處理」。

法務部認為,本案為金管會發現聯電董事長洪嘉聰擔任聯電財務長期間,涉嫌內線交易而移送檢調機關偵辦,檢方聲請新竹地院核發搜索票後,依法搜索,均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程序辦理,惟法務部不介入個案,不便對案情具體內容表示意見。

承辦聯電案的檢察官陳宏兆則說,他昨天凌晨就已掌握到曹興誠要登報批判檢方的訊息,他自認一切依法辦事,情緒相當平靜。他的同事們則有人認為,不需要隨老曹起舞,社會自有公評。

另新竹律師公會前任理事長楊隆源昨天說,曹興誠的聲明內容「太超過」,對司法挑戰、傷害很大,檢方可以向總統馬英九「哭訴」,如果學法的馬也認為檢方可以這樣被羞辱,那就沒什麼好說的。

楊隆源說,聲明的內容非常「高明」,文內直指「少數檢察官」,卻又沒有指名道姓地罵人,若有人跳出來對號入座,頂多只有侮辱公務人員,卻沒有侮辱公署的問題。

楊隆源直言,曹興誠的聲明對司法挑戰、傷害很大,但就算竹檢認定有侮辱公署之嫌,也不宜球員兼裁判,交由自己人偵查,建議可以向新竹地院提起自訴,再不然就是請高檢署指定其他地檢署出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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