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奧運和外國人才配新聞自由?

【大紀元9月18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李肅2008年9月17日華盛頓報導)中國為了兌現奧運會期間保障新聞自由的承諾,從2007年1月1日開始實行了《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放鬆對外國媒體在中國進行採訪的限制。這個規定將於10月17日失效。我們現在來對比一下中外媒體的有關新聞。

*新聞自由與奧運共進退?*

英國廣播公司BBC9月9號報導說:「該規定在10月17日到期後,當局是否會重新收緊有關限制,近來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
   
在9月9號這天,中國政府答覆了這個問題。據中國新聞網9月9號報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回答稱……有關法規是10月17日終止。」
   
*中國媒體贊開放*

當初,在中國宣佈要在北京奧運會期間實行這個《規定》時,中國媒體都大張旗鼓地讚揚這個措施。例如,《人民日報》8月23號的一篇報導讚歎說:「站在世界舞台的中心,自信的中國更加開放、透明。」報導說:「2006年底中國就制定和公佈了《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等多部法律法規。……特別引人注目的是,對境外媒體採訪採用『零拒絕』標準。」
   
新華網8月22號的特稿《北京奧運會給我們帶來了什麼》中說:「中國吸收、借鑒、接受了一系列國際規則,展現出融入世界、與各國平等交流的最大誠意。2007年1月1日頒布的《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使外國記者在華採訪暢通無阻。」
   
中國《國際先驅導報》8月26號在題為《中國與世界接軌的四大標誌》的報導中說:「奧運期間,中國對外媒的開放更是史無前例。」

然而現在,西方媒體都像澳洲廣播電台9月10號的報導所說的那樣,「不清楚這是否意味著外國記者所有在中國的採訪和旅行都再一次需要官方批准。」

*言必信 行必果?*
   
美國之音9月10號報導說:「海外觀察人士認為,即便在奧運期間中國都沒有落實新聞採訪自由的承諾,北京不會在奧運過後繼續放鬆媒體管制。」

「中國事務評論員林和立認為,北京在奧運期間並沒有落實開放措施,這項規定延不延續沒有意義。他說:『在奧運期間開放,根本上沒有執行,所以說這個奧運會期間開放條例將在下個月取消,是否取消,完全沒有意義,完全是個公關的遊戲。』林和立表示,目前看不出北京真的準備開放媒體管制。」
   
英國廣播公司BBC9月9號報導說:「在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研究媒體的張偉國向BBC中文部表示,中國當局開放限制,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西方國家的壓力。張偉國認為,目前看不出北京真的打算開放媒體管制。」
   
美聯社9月9號的報導說:「儘管有這種比較寬鬆的規定,外國記者和監督組織仍然抱怨說,中國當局在奧運會期間仍然騷擾記者,有時還拘留他們。」「在巴黎的記者無國界組織的發言人文森特·布羅賽爾說:『我們有一種感覺,就是覺得他們正在對外國媒體玩一種敲詐。如果你們想保留旅行和採訪自由,就必須對我們好。』
   
在北京的在華外國記者俱樂部說,他們收到300多件這個規定實施以後發生的干預記者工作的報告,包括在北京和其它地區毆打和恐嚇外國記者。」報導說:

「在北京奧運會閉幕的三天之前,兩位美聯社的攝影記者受到便衣警察的粗暴對待。他們在一個奧運場館附近拍攝抗議者試圖懸掛親藏人標語和藏人旗幟的時候被警方拘留。這兩個記者當時都戴著正式的奧運會記者證,但是北京奧組委一位高級官員說,警察當時以為他們是抗議者。……警察沒收了6張記憶卡,後來只交還了4張。」
   
*署長:奧運後大門不關*

有趣的是,中國媒體的報導卻對保持開放狀態表示樂觀。新華網8月22號發表的特稿《北京奧運會給我們帶來了什麼》報導說:「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說:『中國對外媒開放的大門不會在奧運後關閉。』他說,我們不怕記者『挑刺』,我們有這個自信。」
   
中國《國際先驅導報》8月26號在題為《中國與世界接軌的四大標誌》的報導中說:「儘管外媒對中國的負面報導很多,但經過30年的改革開放,中國人已經具備了承受的能力,正如(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所言:『……我們不怕公正的批評,一點也不緊張。』」
   
*呼籲對內開放之聲*

儘管正如美聯社9月9號的報導所說,「寬鬆的規定不適用於中國記者。中國政府對國內媒體的控制仍然很緊,控制報導的內容,限制任何有關民主、宗教自由的公開討論或者被視為政治顛覆的材料。」

然而《中國經濟時報》9月11號發表了一篇頗為大膽的評論–《中國開放戰略中的新聞開放》,直接提出「我們當然希望在擴大對外新聞開放的同時,不要忽略對內新聞開放。 」評論說:

「毫無疑問,新聞開放是保障公民知情權的必要條件。新聞開放更可以正確地引導輿論,讓謠言止步於真相。知情權是現代社會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信息公開是現代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新聞開放還有助於國家的領導者和政府官員及時真實地瞭解民意民情、匯聚民智,從而更進一步地推動其執政能力提升,執政風格開放,加速中國民主政治進程。信息時代,互聯網在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方面的重要性和獨特性日益凸顯。」
   
評論說:「美國記者也許還未能理解,新聞開放並非北京奧運會的權宜之計,它是中國開放戰略的重要組成部份,也是中國開放戰略的題中應有之義。」
   
*好花繼續開?好景不長在?

澳大利亞《悉尼先驅晨報》9月11號報導說:「隨著在中國身上的奧運聚光燈逐漸熄滅,人們越來越多地猜測在奧運會之前實施的放鬆對外國記者控制的措施是否會在下個月失效,還是會作為北京奧運保證新聞更自由的一個遺產而永久性保留下來。」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的話留下了一個讓人想像的空間。根據中新網的報導,姜瑜說:「中方將繼續本著開放的精神,一如既往地歡迎外國記者來中國採訪,依法保護外國記者在華的各項合法權益,包括正常採訪權利。」
   
《悉尼先驅晨報》的報導說:「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說:『到時候我們會告訴大家有什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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