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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金達到案否認遭指使 黃晴曉: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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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九日電)前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處長黃晴曉遭偷拍案,前鄉林建設公司專案經理吳金達昨晚主動到案說明,供稱因不滿黃晴曉故意刁難,才委託徵信社偷拍,否認受人指使。黃晴曉今天表示,他不相信吳金達的說詞。

多次傳喚未到案的吳金達,經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令後,昨晚主動到案說明,坦承委託徵信社偷拍,費用是自己所有,沒有接受資助,也沒有受人指使,完全是因不滿黃晴曉在會議中故意刁難,才會委託偷拍,完全是個人的行為。

黃晴曉因偷拍案被記過、改調參議後,這週銷假上班,首日就發現接獲一封內附有冥紙、符咒的警告信,黃晴曉說,覺得心裡毛毛的,感到一種恐懼感,不僅警告意味濃厚,好像要他滅亡的感覺,他除報警處理外,因擔心自身及家人安危,還將自己的投保金額從原來的新台幣一千萬元提高到兩千萬元。

對於已到案並遭羈押獲准的吳金達供稱未受人指使的說詞,黃晴曉表示,無法相信吳金達的說詞,他進一步指出,對於鄉林公司承包的會展中心BOT案,包括每天罰款三十萬元、不准合併開挖等,都是公務人員依法行事,他反問「秉公處理有錯嗎」?大家都是在辦公務,「吳金達也是秉辦公務」啊!兩人都是替人辦事。

黃晴曉認為,他與吳金達無冤無仇,而檢方也認為吳金達只是一個專案經理,是否有足夠的動機和財力來設局偷拍?他說,他做錯事,讓市府蒙羞,市長胡志強也跟著受到牽累,那吳金達做錯事,「藏鏡人」也不能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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