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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校長性別歧視? 杜正勝:以適合與否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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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九日電)台灣科技大學副校長陳金蓮不滿中山大學校長張宗仁在宜蘭大學校長遴選時,對她言語性別歧視,控告張宗仁和教育部違反兩性平等工作法。前教育部長杜正勝今天以證人身份在台北地方法院出庭說,教育部基於遴選委員會結論,選出對學校發展最適合的校長人選。全案將於八月六日宣判。

陳金蓮指控,教育部2006年遴選宜大校長時,身兼遴選委員的張宗仁在甄選過程中對她性別歧視,後來教育部選出江彰吉出任宜大校長。她心生不滿,提起訴訟,並求償新台幣兩百萬元。法院今天以證人身分傳喚杜正勝出庭。

杜正勝庭訊中表示,他是基於校長遴選委員會的結論綜合判斷,選出最有利於學校發展的人選。遴選委員會提出江彰吉、陳金蓮兩位人選,他必須在兩者間選擇一位。

他說,宜蘭大學最初為高職,近年來陸續改制為專科、學院。原本依照教育部過往的例子,應該改制為科技大學,但宜大後來改制為一般綜合大學,相對來講體質會比一般大學還要差,因此希望任用私校經驗豐富的江彰吉出任校長,對學校較適合,這也是考量的主因。

至於陳金蓮指控張宗仁在遴選甄試時有性別歧視情形,杜正勝則認為,他當時並不在遴選現場,從陳金蓮的描述,無法判斷是否確有性別歧視,必須從現場的氣氛和互動情形判斷。

由於法院在之前的庭期曾傳喚杜正勝出庭作證,但當時他並未到庭,遭裁罰三萬元。杜正勝今天向法官表示,會再委由律師提出當天的請假理由,法官則說,將審酌提出的理由是否正當,再決定是否撤銷處罰。

陳金蓮指出,甄試時張宗仁對她提問:「妳先生在哪裡?妳家在哪裡?」她回答在台北後,張宗仁竟回答:「一個在台北,一個在宜蘭,這怎麼辦?」又提問「女性候選人在募款方面是否比較吃虧?」。

她認為,提問過程遴選委員顯然以「性別歧視」為判定基準,將性別與募款能力做不當連結,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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