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處置甕安事件中共智商等於零

廖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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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6日訊】俗話說眾怒難犯,中共在處置甕安事件的過程中,居然兩次觸犯眾怒,把自身置於非常被動的境地。自謂「偉大、光榮、正確」的共黨,向來喜歡「把壞事變成好事」,這次渾渾噩噩,竟兩次錯失「偉大」和「把壞事變成好事」的絕妙良機,又一次成為眾矢之的,此乃做事不動腦子,行惰政、行庸政的必然。在整個事件的處置過程中,中共在慣性思維中存在重大失誤,起到的是反作用,智商可謂等於零。

  兩次觸犯眾怒,無異於中共當局兩次公然選擇了站在民眾的對立面。因為事件非比尋常,甕安事件對民心的摧殘是劇烈的,影響也將會是深遠的。倘使當初處置得當,不但北京城內往後的訪民數量將銳減,整個基層官場的面貌也將煥然一新,中共「反腐」幾十年的功效,可能還不如這次順應民心、「接力打力」的功效來得顯著。在北京奧運臨近之際,中共做事還在沿用老套路,不知審時度勢,乃愚不可及。

  誰會相信「俯臥撐」以及李樹芬是「跳河自殺」這般拙劣的謊言?民眾取信的是李樹芬被姦殺。甕安當局的徇私枉法,在當地引發社會公憤,本為一錯,引發了社會公憤將錯就錯,又為一錯。事態擴大後,中共當局調用大量軍警對甕安民眾予以暴力鎮壓,對出自義憤的民眾大肆搜捕,更是錯上加錯,事後雖然對甕安相關官員進行了免職,但板子打得明顯偏輕,非但不足以平民憤,反而再次引發社會不滿。

  甕安對無法包庇的事情強行包庇,導致民怨洶洶,仍「死扛到底」,最後不但弄得無可收拾,而且導致了一些「太歲爺」烏紗滑落,是為不仁不智。中共當局對義民予以殘酷鎮壓,搜捕義民達數百人,對「土皇帝」卻呵護有加,板子輕舉,這不但進一步在情感上傷害了義民及其家人、鄰里、親戚、朋友、同學和全國各地的同情者、支持者,給官民雙方所帶來的負面心理暗示,就更是不可小覷,後患無窮。

  見此,全國各地的基層官員或將尋思:你瞧你瞧,甕安事件都鬧成那副模樣了,責任鏈的末端大不了也就是免職嘛,平常橫行不法、貪污腐敗、欺壓百姓,還有什麼好怕的?事情搞大了,哪怕是政府大樓和公安大樓被百姓一怒之下給放火燒了,只要平時俺撈得勤快,腰包鼓囊,萬一會被免職,也還可以安安穩穩做個富貴閑人嘛。有我黨這般罩著「幫內弟兄」,就是做事再出格,也沒什麼大不了嘛……

  見此,甕安當地民眾和全國各地的關注者或將尋思:靠!類似的「自殺」事件不是發生一兩次了,而是發生許多次了,百姓都鬧成這樣了,「上頭」也還一樣是偏幫狗膽包天的昏官,而且拋出做「俯臥撐」這種再拙劣不過的謊言,公然侮辱百姓的智慧到這地步,你這個黨還有救嗎?百姓養著你們,就是讓你們這樣做事,并調用軍警把槍口對準百姓的嗎?你們有槍就能對百姓「耍狠」啊?好,這回算你們狠……

  所以說,在甕安事件的整個處置過程中,中共在慣性思維的支配下存在重大失誤,不但智商等於零,而且也埋下了多種嚴重隱患,無助社會穩定。假使當初跳出慣性思維,能夠審時度勢,拋棄老套路的強權壓迫和對暴力鎮壓的迷信思想,甕安事件根本就不至於發展到那般狀態,也不至於在方方面面搞得這般被動。不知那些達官貴人的幕僚們,究竟是幹什麼吃的,老是出這種餿主意,官民之間冤冤相報何時了?

  甕安的昏官酷吏在眾怒面前不自量力,群情激憤還要強撐下去,「死扛到底」,此乃基層「土皇帝」當久了的慣性使然,也是這個黨不斷喪失公正中立的立場,導致基層官員日趨有恃無恐的慣性使然。在那種情況下,甕安的「父母官」們束手無策,竟不知如何及時有效地疏解民憤。扮演「包青天」也不會?「大義滅親」也不會?見機行事也不會?見風使舵也不會?蠢啊,本來甕安可以有一段「官場佳話」的。

  而高層對此事件的關注,竟然還是沒能跳出暴力鎮壓的框框。可惜了,可惜了,「一箭雙鵰」的大好機會就這樣白白浪費了。當時換成這樣一種方式處置:胡錦濤或溫家寶趕到甕安,一邊安撫民心,一邊把責任官員「拿下」,甕安民憤頓時消解於無形,全國網民拍手稱快,昏官酷吏也受到無聲的嚴厲警告:你們看好了,做事別過頭!把百姓惹急了,中央也保不了你,往後還是好自為之,好好「造福一方」吧!

  倘若這般處置,我相信當時就會有人激動得高呼「胡主席萬歲」或「溫總理萬歲」,甚至會高喊「共產黨萬歲」,對中共的幻想也會再次萌生。可甕安事件,處置出的卻是這等局面,這算個什麼鳥事?把甕安官方還是置於相對「正確」的高坡上,把抗議民眾置於絕對「不法」的泥潭裏,這有利於以儆傚尤嗎?有利於人心的回歸嗎?有利於共黨的更加「偉大、光榮、正確」嗎?急吏緩民學不會?何謂急吏緩民?對官員嚴格,對百姓寬和,即為急吏緩民。任何善治的時代,一定是個急吏緩民的時代。而今恰恰相反,這世道怎不民怨沸騰、黑暗無邊?

  甕安當初群情激憤,表明零成本的民眾監督已經到場,這種監督雖然讓政府機關的臉面一時不太好看,卻有利於消解社會不公和政府在處理各種事務中可能存在的不公。中共當局當時若能善用甕安事件所具有的警示意義,那麼不用再等到百姓怒髮衝冠,北京城內的訪民潮往後也將自然消退,而各地基層官員也不會再等到把百姓惹急了,再來確實扮演好「公僕」的角色。善用甕安事件所具有的警示意義,即意味著中央政府在嚴厲警告地方政府:中央堅定不移地站在正義和人民的立場上,對嚴重瀆職和涉嫌犯罪的官員,決不手軟,決不包庇和縱容!

  然而甕安事件,當局不是以適當的方式去及時有效消解民憤,而是以高壓態勢增進民憤,既沒能以仁政姿態做到急吏緩民,展示政府方面對民眾該有的包容之心,也沒能善加利用這個事件,對整個社會起到一種良性的推動作用,相反處置手法簡單粗暴,給官民雙方帶來了各種不良心理暗示,而且增加了整個事件的處置成本。總體而言,甕安事件的處置,是遠遠談不上成功和適當的,甚至可以說是完全失敗的。

    2008-07-06(廖夢君同學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死不瞑目第722天!)@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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