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沂:熱愛生活的人們為什麼相互慘殺?

林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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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9日訊】楊佳襲警案給我們帶來強烈的心理震撼,事發之後,人們不可避免地要問:楊佳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是什麼導致他非要對上海閘北區公安局工作人員採取如此暴烈的行為,最終造成六死四傷、一共十一個家庭的無可挽回的悲劇?

感謝網絡時代的信息傳播之便,在7月1日的楊佳襲警案發生後,有關楊佳的個人信息開始在網上流傳,於是我們獲知,生於八十年代的楊佳成長於一個單親家庭,家庭經濟情況一般,母子相依為命,用有關報導的話說,楊佳性格有些「孤僻」,愛好讀書和爬山運動,不僅如此,具有中國特色的網絡「人肉搜索」很快便查找到了楊佳的個人博客網址,並進一步搜索到楊佳參加集體登山活動的錄像資料,借助這些信息,我們得以近距離地接觸事發之前的楊佳,從中我們會發現,「孤僻」的楊佳其實並不孤僻,他能吃苦、有毅力、熱愛爬山、旅遊、攝影、希望通過網絡交際找到女朋友、而且樂於助人,坐公交車時總會給年老的乘客讓座‧‧‧‧‧‧

這不同於我們想像中的殺手形象,而且,在他的所有博客發言中,我們都看不到悲觀厭世的情緒,相反,從他的穿著和動態影像資料看,我們會感覺他是一個熱愛生活並懂得享受生活的人。

可就是這樣一個人,卻成了法律意義上的歹徒、凶手,也成了很多網民眼中的「英雄」、「大俠」、「楊一刀」。

那麼,被殺者呢?

現在還無法瞭解被殺六人的詳細情況,但與楊佳一樣,上海閘北區公安局科技處幹部李珂的妻子也是一個網民,楊佳襲警事發8天後,這位悲傷的妻子在她的博客中上貼了一篇《致所有愛我和我愛的網友們》的博文,該文透露了李珂遇難後的一些情況,並為李珂等警察未能阻止楊佳的襲擊作了技術上的辯護,站在當事人妻子的角度,她自然難以全面客觀地看待整個事件,但是,通過她的博客我們可以看到,李珂和他的妻子同樣是熱愛生活的人:養花養魚、外出旅遊(我甚至想像李珂和楊佳曾經相遇在某一時刻的某一景點,乃至於曾經相互點頭致意),就是在丈夫離去的悲傷裡,她也沒有忘記在博客中為丈夫留下好聽的音樂……

對楊佳和李珂兩個家庭的走近應使人們增強對「7‧1襲警」案的深思:楊佳並非傳統法制文化中描繪的那種惡魔,勤奮工作、養魚養花的李珂與惡警的形象似乎也不搭邊,悲劇雙方的背後都有一個家庭,或貧困、或富裕、或破碎、或完整,但都充滿對未來生活的希望,可是在2008 年7月1日之後,美好生活的願望破滅了,留給這兩個家庭,或者說留給七個家庭的,是漫長的痛楚。

這究竟是為什麼?

我們應該看到,幾十年的和平環境和經濟發展使中國人的生活有了相當的改善,這為人們通過個體努力改善生活提供了可能的條件,也提高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預期,古人說,寧為太平犬,不為亂世人,幾十年來的中國,社會基本穩定、科技發展,生活改善,從歷史的大時間段上看,這本該是一個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提高人權的黃金時期,人們有理由對未來寄於更高的希望。

但是,楊佳和李珂等警察的家庭悲劇表明這樣的希望是如何脆弱,更重要的是,作為一個極端的典型符號,楊佳案讓我們看到我們的幸福生活是建立一個潛在衝突隨時可能爆發的社會環境之下。楊佳案不是孤例,警察與平民、城管與商販等管制與被管制者之間的情緒對立已成當代中國十分值得注意的現象,由此造成的死傷事件比比皆是,楊佳事件如果不是發生在奧運之前、甕安事件之後,而且一次性殺死殺傷警察如此之多,很可能根本就引不起社會的關注。對一個承平幾十年而且經濟發展速度位居世界前列的國家,無論如何,這都是不正常的。

和平與發展給人們的生活提供了改善的可能,而人們也確實越來越懂得珍惜生活、熱愛生活、享受生活,但是,我們真地知道如何維護這種美好生活的秘密嗎?

理論上講,走出毛澤東時代之後,中國基本放棄了階級鬥爭的非人性治國理論,經由鄧小平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最終達到共同富裕」的社會目標、江澤民的「全面小康社會」藍圖,最終到胡錦濤的「和諧社會」理論,基本可以說,中國官方放棄了不切實際的共產主義意識形態,而傾力於經濟發展,這一選擇符合一般社會的常態,是一個正確的方向。

但是,當經濟發展為我們提供了熱愛生活的理由時,頻繁的不「和諧」事件卻使我們意識到,幸福生活或許只是建築在流沙之上的大廈,根基並不牢固。既然楊佳熱愛生活,李珂熱愛生活,那麼,誰不熱愛生活?將楊佳帶回警局的警察嗎?毆打楊佳(綜合各種信息,我傾向於認為楊佳曾被上海閘北警察殘酷毆打)的警察嗎?處理楊佳投訴的警官嗎?

不,沒有人不熱愛生活。可人們卻陷入相互敵視乃至於相互仇殺的境地!通過媒體報導(更多的是借助我們的生活觀察經驗),我們看到越來越多的暴力衝突威脅:城管砸爛商販的車輛、警察毆打犯罪或沒有犯罪的公民、聚集的民眾用石塊攻擊政府工作人員、市民用刀具捅向執法者、舉報人莫名其妙地死在看守所、上訪者被截訪和關押、花季少女「被自殺」、政府和黑社會非法暴力強拆、被拆遷人將汽油倒在自己身上或點燃煤氣罐衝向政府辦公大樓‧‧‧‧‧‧沒錯,有人類存在的地方,就可能有矛盾的存在,但只要有妥當的矛盾處置之道,一般矛盾不應發展成無法調和的衝突,如果這樣的事件屢屢發生,只能說明我們的社會機製出了毛病。

階級鬥爭的思維慣性是導致這一問題的一個方面,過度的警惕、懷疑和互不信任使我們喪失了人與人之間相互友愛的基本環境,社會被迫成為一個個孤立的個體,而不是具有共同目標或價值觀的統一體;政治體制的落後嚴重制約者公民社會的發育,這樣的狀況更多地造就酷吏和暴民,而不是平等法律意義下的公民;民主缺失的現狀使民眾無法監督政府權力,被迫在順民和暴民間進行選擇,而這一狀況加劇和縱容了權力者的傲慢和蠻橫,使社會衝突的潛在因素越來越成為社會不穩定的動因。

僅從法律層面談論楊佳事件是不夠的,簡單的死刑懲罰不能避免再一個楊佳的誕生。楊佳事件中,我們看不到楊佳與死亡警察,也看不到楊佳與毆打他的警察之間有什麼重大利益衝突,這才是最可怕的:執法現場,楊佳向警察出示了租車證明(楊佳的口氣有點生硬,但這不是大錯),仍被帶回警局審查(警察隨意將當事人帶到封閉環境審查的做法值得全社會關注),並可能遭受嚴重暴力侵害,這時候,警察與楊佳之間的關係不再是執法者與被執法者的關係,而是糾紛事件的雙方當事人,可是,由於民主與法治進程遲遲不能邁出關鍵步驟,受侵害的楊佳一方卻難以獲得公正的法律救濟,這導致他最終喪失了理性,仇殺的大門再次打開。

那麼,反過來說,毆打楊佳的警察是理性的嗎?——由於上海警方遲遲不肯對楊佳事件給出合乎情理的解釋,我的立論只能以楊佳曾受暴力侵犯為前提,如果最終證明這樣的前提不存在,我願為本文的論述向上海警方道歉——對一個顯然不是犯罪者的普通公民(頂做是態度有點不夠恭順)進行毆打,這是毫無意義的變態行為,更不用說楊佳的投訴可能使其遭受了再一次的羞辱,現實法治狀況堵死了弱勢者伸冤的渠道。這時候我們會看到,在「美好」生活的表象背後,還藏著以公權為後盾的種種不義與醜惡,而公權無遠弗屆的控制力決定了這樣的不義與醜惡對「美好」生活的威脅是一般力量不能企及的。

因此,必須在社會生活中確立民主與法治的權威,以尊重各方利益、而不是官權獨大的方式協調社會矛盾;以柔性的力量化解權力單方的非理性行為;以公正的法律至高準則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約束各方的非理性衝動。只有這樣,人們才會生活在一個可以建立行為後果預期的法治社會環境中,並進而由法律到道德、從道德到內在精神,逐步實現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相處,使鬥爭、衝突、仇殺的人際關係走向文明、和解、友愛和相互關懷。否則,由於缺少共同遵守的法治規則,一個個孤立的社會成員只能各自懷著美好生活的願望,卻被迫遭遇隨時可能降臨的無妄之災,在這種災難面前,個體受侵害只不過是一個概率事件,誰都無法從根本上避免成為被侵害對象。

現在,是人們深入思考「和諧」概念,實實在在地構建「和諧社會」的時候了。

──轉自《自由聖火》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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