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衛東、張振水:來自弱勢群體的呼救吶喊

中央企業的這些違法行為該由誰來為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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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1日訊】我現在是一名被中國化學工程集團公司強行解除勞動關係的失業職工, 曾於1995年經街道辦事處勞動科的介紹到國資委監管下的中國化學工程集團公司擔任電工, 因在2005年向該公司提出要求續簽《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被該公司在所簽的《勞動合同》到期後,又連續用工五個月之後才以轉變”用工方式”為藉口強行單方面強迫解除了我與該公司的勞動關係。

其間,該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就沒有為我辦理正式招工手續,被辭退後也沒有及時的為我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而且還長期仰仗自身是國家中央企業,肆無忌憚的剝奪侵佔我在公司工作期間,所應該享有的各種應得經濟利益與平等人權,無視國家《勞動法》中的有關政策,不但不給我辦理正式招工手續,并且在歷年簽訂的《勞務協議書》上不實事求是的大做文章,并以我不是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為由不給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欺瞞、剋扣工資、加班費與各項福利待遇,還長期違反《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中最低工資的標準規定,原來承諾我辦理完解除勞動關係等手續後補發所拖欠的工資與加班工資至今也未兌現,中國化學工程集團公司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勞動者的個人權益,致使我在經濟上蒙受損失,在精神上忍受痛苦。

此後,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與人格尊嚴我就上述問題持續的向有關部門尋求救助。可是勞動仲裁與法院又以時效作為袒護中央國企的依據與不予受理的理由,其它相關部門,他們就更都是相互推委,總之就是不敢管.可作為我來說又是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真是令我慾哭無淚寢食難安訴苦無門。現在全國人民上上下下都在認真貫徹學習黨中央提出的”和諧社會,以人為本”的制國理念。可是, 中國化學工程集團公司在先前不但沒有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事後反說單位的作法是”不合理,但是合法”, 并還說:”你不服就上告去,我們不怕.還說有本事找胡錦濤去,他能給你解決問題”。為什麼單位給我造成的經濟損失要讓我個人來承受? 難道這就是中央企業對待一名普通勞動者的作法嗎?難道這就是中央企業對”和諧社會,以人為本”的理解與領悟嗎?難道中國化學工程集團公司所做出的那些違反《勞動法》的事實與剝削侵佔職工合法權益的事情就這樣故息養奸起來無人敢管???

我們現在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為什麼還有一些少數高層領導幹部身為共產黨員就是不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不顧及社會的和諧、安定與以人為本,為什麼敢職權大於法律?國家有政策,他們有對策?根本就不把國家政策和法律放在眼裏?像這樣的黨員幹部還能任用嗎?就是因為他們極少數的一些人,卻嚴重影響敗壞了黨和政府在廣大人民群眾中的公正形象,他們的所作所為還是人民的”公僕”嗎???

自古道:”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可我滿懷一腔的冤屈與憤恨又是萬般的無奈,只能向新聞媒體與廣大同情社會弱勢群體的熱心人士來訴說自己的被央企剝削壓迫的冤情,尋求為我申張正義解決困境的方法,維護自己本應享有的各項合法權益。揭露央企利用國家和人民所賦與的”企業自主權”淩架於國家所頒布的各種法律、法規之上,肆意歧視和無視勞動者的基本人權,任意欺壓和剝削勞動者的黑暗面, 同時也懇請相關的部門核實查辦此事,讓該公司還給我工作的權力、住房的權力、享受勞動者人權平等的權力,以此來體現黨中央所倡導的”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優良傳統與承諾,為社會上的弱勢群體主持公正!!!

最後再次懇請廣大關注弱勢群體的新聞媒體與熱心人士,為促進人類社會的和諧安定與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讓我們共同行動起來!!!

維 權 聲 討 、控訴人 :張衛東、張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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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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