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7月1日起駕車不准持手機打電話

【大紀元6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袁玫洛杉磯報導)加州二項開車使用手機法規今年7月1日將開始實施,加州高速公路巡邏隊(CHP)田雲漢警官呼籲所有居民注意。

此兩項代號分別為(VC23123) 和(VC23124)的法規,為禁止所有18歲以上之駕駛人,在行駛當中打電話,即一手持手機講電話,一手握駕駛盤,除非是使用免持聽筒;另一項為針對 18歲以下駕駛員,絕不能在駕駛當中使用手機,即使有免持聽筒之設備。乘客並不在此規定中,這法律只適用於駕駛人。

如違背以上規定者,交警有權取締,第一次罰款為$20 ,再次違規罰金將增為$50,屢犯罰金有可能增加,收到罰單者會在駕駛記錄上加註違法記錄,但目前不會在DMV增加點數,若違規遭取締有意逃避者,處罰最長可達一年的監獄監禁。

若在行駛當中,遇緊急狀態,如身體不適、心臟病突發等情形下,法律允許司機使用無線電話緊急呼叫醫療人員、消防隊或救護車等。   

對於18歲以下駕駛員,由於駕駛經驗缺乏,無論是在開車時,吃東西、喝飲料、與乘座者聊天等等都容易分心,而造成車禍,因此,對年齡在18歲以下的駕 駛,不能在車上打電話、使用傳呼器、發簡訊、使用膝上電腦等,即使,有父母或有年齡在25 歲以上者陪伴,亦不能例外。除非遇到緊急情況需叫警察、消防車或醫療當局等。   

法規頒行後,開車使用手機可由耳機、無線藍芽及車內藍芽系統3方面進行。現新出廠車幾乎皆有車內藍芽系統,或另行付費增加此設備,目前市面上有多種免持聽筒藍牙(Blue Tooth)等,田雲漢警官表示,無論使用那種,最重要的是不可兩耳皆被聽筒蓋住,以免影響聽力,同時調查顯示,因打手機造成的交通事故已經超過位居車禍首位的酒後駕車,希望民眾遵守法令,以保生命安全。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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