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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營事業 賣苗栗排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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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信宏、曾慧雯、王孟倫/綜合報導〕苗栗縣府投資的縣營事業「苗能實業公司」昨天掛牌成立,預計二年後要販售苗栗縣的「排碳權」,預估一年約有五億元收入;苗能公司也要在沿海普設上萬個小型風力發電機,全縣推廣太陽能發電,把多餘的發電量賣給台電,增闢地方財源。

對於苗栗縣率全國之先、想要販售「排碳權」,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回應說,碳交易尚無法源依據,要等立法院通過「溫室氣體減量法」後,才能討論碳交易的制度,碳交易也不是縣市政府權限,苗栗縣的做法「很奇怪」。

苗栗縣財政赤字達二百多億元,縣長劉政鴻在前財政局長韋伯韜建議下,設立「苗能實業公司」自闢財源,資本額十五億元,實繳六百萬元,未來要爭取上市或上櫃,並考慮開放縣民投資,苗能公司董事長由韋伯韜擔任,是全國第二個成立「縣營公司」的地方政府,第一個是金門縣的金門酒廠。

苗能公司顧問李世勛說,未來要販售「排碳權」並推廣設置小型風力發電機(價格約三十萬元 )、太陽能發電、環保節能屋、環保健材、矽砂開採等。

李世勛說,「排碳權」在國際已有每噸二十八歐元的行情,(約台幣一千餘元 ),聯合國已要求各會員國在明年實施「碳稅」制度,國內外企業未來出口貨品都要負擔「碳稅」,業者要負擔減碳、節能後的若干費用,也可向開發中的國家購買「排碳權」。

劉政鴻昨天偕同縣府主管參加苗能公司揭牌儀式,他說,苗能公司聘用的人才都經驗豐富、學有專精,未來可以充分開發縣內各項能源,並邀請財團投資,為苗栗縣開闢財源、活絡產業經濟。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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