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火傳遞期間廣州深圳民運人士遭拘留

【大紀元5月9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高山報導)奧運火炬在廣州深圳傳遞期間,當地的民運人士遭到警方的拘留和軟禁。

據海外的博訊網報導,奧運火炬7號抵達廣州,當地的一些異議人士都遭到拘留。報導說,奧運火炬7號抵達廣州,當地民主人士陶君早上七點半被警方帶 走,在郊區的渡假山莊拘禁了12個小時,奧運火炬8號到達深圳,7號晚上深圳異議人士郭永豐被國保人員帶走。廣州唐荊陵先生表示他也被拘留了一天。貴陽的民運人士曾寧說,廣州警方的這一做法太過分,完全是是草木皆兵—

曾寧:「的確把這個問題看得過於嚴重了,當然從他們的角度說是未雨綢繆,是防範於未然。但是,從民運人士的角度來說是大可不必。因為民運人士未必會去注意、妨礙奧運火炬傳遞的活動。因為奧運會在大陸的成功召開不僅是全國人民的一件大事,同時,我想對相當一部分異議人士來說也是持肯定的態度的,他們對於奧運會在大陸的召開也並不持異議。」

曾寧說,奧運火炬按計劃要經過貴陽,但到底什麼時候抵達貴陽,走什麼路線,官方都沒有公佈,這可能也是官方從安全方面考慮才保密的—

曾寧:「肯定是要經過貴陽。但是,這些經過的地點在什麼時間經過,這些信息是公開的,還是作為重要的國家機密來對待,我們也是不得而知。我估計他們可能也是把它作為保密信息來對待。所以,我想他們有可能在奧運火炬所到城市之前未必會對外公佈。」

美國紐約的人權活動人士劉青說,在重大節日或者政治活動期間,中國警方常常拘留政治異議人士—

劉青:「這是侵犯破壞人權,而且對於中共來說是歷史淵源非常長久的。從50年代,只要社會上有什麼活動,甚至是五一、十一這樣的慶祝活動,都會把社會上的地富反壞右、認為被監視的那部分民眾,都會叫到派出所關押一天。」

劉青說,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自由集會的權利,而中國各地的民運人士還沒有計劃行使這一權利就遭到警方拘留,這十分荒唐—

劉青:「一個法治國家只能對行為進行懲罰。如果覺得有問題,就要進行人身自由的剝奪和限制,這個東西顯然是對人權方面的非常嚴重的侵犯。他把自己的任何利益看成是至高無上的,對他人隨意侵犯和剝奪。第二、即使有抗議活動,那也是一個民主社會人權達到保障的社會最基本的權利。」

劉青呼籲中國各地警方在奧運火炬傳遞期間停止拘留民運人士,尊重中國公民的基本人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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