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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處理國營事業預算 交付回委員會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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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十六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處理「九十七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及行政院函送「保險業務發展基金九十七年度預算書」案,決議全案保留協商後再處理;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送交回委員會協商,這是新做法,大家一起努力做看看。

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未來議案協商結論如與審查會決議或原提案條文有明顯差異時,應由提出修正的黨團或提案委員,以書面附具條文及立法理由,併同協商結論,刊登公報。

王金平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預算案很多項目待協商,以往大概都是統一交給立法院長協商,才能提升效率,但現在協商事項很多,每一項改變時都要寫出改變理由,朝野有共識送回委員會去,交給委員會協商。

他說,新做法大家一起試驗,一起努力做看看,要看各委員會情況,但通案部分最後要怎麼處理,現在還未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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