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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竊接連犯案 檢求刑3年並強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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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十四日電)嘉義縣男子黃俊傑去年七月間因施用毒品案出獄後,接連犯下竊盜、恐嚇、毀損等案件,嘉義地檢署偵結起訴,依被告經多起簡易判決處刑,均無處罰效果,且被逮捕訊回又再犯,已有犯罪習慣,除了求處有期徒刑三年外,並諭知執刑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

今天發布的起訴書指出,現年三十九歲的黃俊傑,自八十一年間起,即因施用毒品案件,進出監所多次,去年二月二十六日,再次因施用毒品案,判處有期徒刑五個月確定,於去年七月十六日執行完畢出監。

被告自去年七月間出監後,仍不知悔改,不僅繼續施用毒品,從去年十二月八日起,直到今年一月二十九日止,接連犯下竊盜、恐嚇危害、毀損等八起案件,而且以竊取容易變賣的鋼材、鐵管等贓物為大宗。

被告犯案地點以居住的中埔鄉為主,在今年一月二十九日凌晨,準備竊取鋼材被屋主發現,報警處理,被告在離去時,還以兇惡的口氣,向屋主恐嚇「相遇的到,大家試試看」等語,讓被害人心生畏懼。

嘉義地檢署偵結,審酌被告自八十一年起迄今所犯多為毒品案件,並從去年七月間,屢屢犯下竊盜行為,歷經緩起訴、簡易判決處刑,均無處罰效果,且犯罪後又矢口否認、佯裝無辜,辯稱遭誣陷,因此,非重刑無法收效,求處有期徒刑三年。

起訴書指出,被告多次因毒品、竊盜案件,執行完畢後,甚至因現行犯被逮捕,在訊後飭回後,又緊接再犯,加上竊取贓物多為易變賣的鋼材、鐵管等物,顯然已有犯罪習慣,因此,諭知在刑期在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以矯正惡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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