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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立法路障 藍擬修國會警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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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陳詩婷/台北報導〕掌握國會絕對優勢的藍營,最近提案擬修法賦予會議主席「國會警察權」,強化主席維持議事秩序權限,排除議事杯葛行為,並將議案「黨團協商期限」從原本四個月縮短為一個月,但藍營上述修法將限縮小黨運用議事手段與大黨抗衡空間,引發民進黨團強烈不滿,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多數暴力不能解決問題,國民黨團若堅持己見,最後絕對會自食惡果。

黨團版行使空間 及於委員會

國民黨政策會最近要求立院黨團針對各項優先法案訂出推動時程表,包括何日付委、完成審查、交付協商,以及何時完成協商、完成三讀,一切按表操課,一般解讀上述修法具有排除「立法路障」的意味。

有關增訂「國會警察權」的「立法委員行為法修正草案」,計有國民黨團版、立委潘維剛等六人及丁守中等三個提案,但多次在院會一讀時,遭民進黨團反對而退回程序委員會。

依國民黨團版精神,警察權行使空間除議場外,還及於委員會會議室,但會議主席在必要時只能針對立委不當行為「指揮警衛人員排除之」﹔丁守中版則增訂會議主席對於立委不當行為得「警告、制止或禁止其發言」,「情節重大者,主席得召喚警衛人員強制其退出議場或會議室」。

至於潘維剛等六人版本,明定「立法院院會得設置議場警衛,承主席之命,協助處理議場違紀及安全事項」,若立委有暴力肢體動作、佔據主席台、攜入危險物品等情節較重情形,主席得「要求警衛人員強制其退出會議場所,不得進入」。

對此,柯建銘不以為然地說,國會應該充分自律,哪有讓警察介入國會運作的道理?國民黨想透過警察權壓制反對黨,只會造成國會尊嚴喪失殆盡,全世界沒有國家會這麼做。

黨團協商期限 擬縮為一個月

至於藍軍主張縮短黨團協商期限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目前有立委丁守中、黨團代理書記長謝國樑等兩版本,丁版、謝版均主張將現行四個月協商期限,縮短為一個月,理由都是提高議事效率。

柯建銘則批評,此舉充分凸顯國民黨「一黨獨霸」、想以多數暴力解決問題的蠻橫心態;柯強調,立院議事運作的效率在於朝野能否達成共識,任何政黨想強行通過沒有共識的法案,都將造成議事衝突。

他並說,特別是馬英九未來上任總統後,立院勢將處理許多攸關國家主權的爭議法案,這些都必須透過朝野協商討論、溝通,若國民黨團以為多數暴力就可以解決問題,「台灣人民會一點一滴記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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