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不應隨便內服川烏和草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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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4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4月24日報導) 衛生署表示,曾經有人按照藥書處方服用川烏和草烏中藥而出現死亡個案,書商將會回收有關書籍。

衛生署接獲《星輝醫療保健系列》的出版商通知,由今日起停止發售系列中的《神經痛治療與護理》及《風濕病治療與護理》,出版商亦知會書商將有關書籍從書架上收回。兩本書均列有一些含過量的製川烏及製草烏的藥方。

發言人說:「川烏和草烏是中藥材,有止痛功能,一般作外用。由於經炮製後的川烏和草烏(製川烏和製草烏)含有毒性,須經長時間的烹煮後方可作內服使用。製川烏和製草烏的有毒成分為烏頭鹼、中烏頭鹼及次烏頭鹼。過量服用會引致中毒,徵狀可能包括口舌、四肢及全身麻木,頭暈、噁心、嘔吐、腹瀉、脈搏減弱、呼吸困難等。」

他指出,曾經出現因而死亡的個案,市民應停止服用上述書籍的藥方,如在服用中藥後感到不適,應盡快向醫療人員求助。 

衛生署亦獲悉出版商會邀請中醫藥專家審閱《星輝醫療保健系列》的其他刊物。

發言人藉此呼籲市民在煎服中藥時,應遵從下列的指引:

* 當購買中藥時,市民要了解自己的健康情況及所購買的藥材的性質;如有疑問,應向中醫師查詢。

* 在預備及服用中藥時必須遵從中醫師的指示,市民不可自行更改服食的份量及煎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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