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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控告台灣週報 北檢簽分選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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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七日電)藍營立委今天指「台灣週報」發行涉嫌違反選罷法,要求檢警追究刑責。台北地檢署已分「選他」案由主任檢察官莊俊仁負責偵辦;刑事局副局長高政昇下午強調,警方已掌握「非常光碟」相關人員及特定對象,包括「X先生」的真實身分,若涉及不法,警方將依法採取強制作為。

另外,法務部長施茂林在立法院備詢時,強調將要求最高檢察署積極偵辦「台灣週報」案。最高檢察署下午表示,將請有管轄權的檢察署進行瞭解,依法偵辦。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四日召開記者會,指中國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蕭萬長女兒在美國波士頓有豪宅。馬蕭競選總部認為,民進黨團根據「台灣週報」提出不實指控,除控告民進黨立委賴清德、田秋堇、蔡煌瑯、涂醒哲外,並對「台灣週報」總編輯岑天祥與發言人王默三提出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及加重誹謗罪告訴。

台北地檢署受理案件後,日前簽分「選他」案,由主任檢察官莊俊仁指揮台北市刑警大隊偵七隊偵辦。偵七隊專案小組昨天委請檢方代為聲請搜索票,但檢察官認為「聲請條件不符」,予以駁回。

刑事局副局長高政昇指出,馬蕭競選總部五日也委請律師向台北市刑大提出告發,警方已完成相關蒐證作為,將報請檢察官依法認定有無違法事實,若涉違法,台北市警察局將依法進行強制性的作為。

至於「非常光碟」部分,高政昇表示,由於光碟目前尚未對外散發,刑事局已通報全國各警察機關,在捷運站、車站、書店、夜市等相關地點積極進行蒐證,如果有散發、兜售等行為,將報請檢察官認定,若涉違法,將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採取搜索、扣押等行動。

高政昇指出,警方檢視媒體報導的「非常光碟」內容後,發現可能涉及妨害當事人名譽情事,並已掌握相關人員身分,若當事人依法提出告訴,警方將採取偵辦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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