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法院通知書上海強拆居民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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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9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心語採訪報導)上海當局星期一上午在沒有法院通知書的情況之下,派出近200名非法庭警察人員,對上海居民曹兆襄1千多平方米的私房進行強拆。

星期天下午,本台記者接獲一位上海居民曹兆襄的求助電話,他當時表示當局將於星期一對他價值約3億元的私房進行強拆,希望媒體能夠關注。記者當時對他進行採訪,將此消息轉告外界。星期一上午,曹兆襄告訴記者,當局派了近200名人員,強行拆他的房子—

曹兆襄:「現在來了大約180多個人,什麼人都有,他們現在正在拉電線,要把我裡面的東西搬完,來了幾十個民工,先把我的東西搬掉,我們現在是沒辦法,一個是因為我們人也少,動手的話也吃虧的,再一個就是也沒有媒體到現場來報導,我告訴了國內的媒體,他們都不肯來。」

曹兆襄表示,他家的商舖位於上海火車站北廣場地鐵口。商舖的總面積有 1,100多平方米,按照周圍地段商舖的市價,總價值約為3.3億元人民幣。但是相關部門在和我們談拆遷補償時只願意支付1,900多萬元人民幣進行賠償,並還要他在獲得賠償後繳納30%的營業和個人所得稅,共計人民幣500多萬元。曹兆襄並說他們周圍的商舖有40多家都不滿意補償條件而最終遭到強拆的。

本台記者於是致電負責該次拆遷工作的官員郭祖根—

記者:「我想問曹先生他們那個地方為何要把它給拆了呢?」

郭祖根:「現在在電話裡跟你說不清,這是行政行為,我現在正在執行任務,我們有強遷令的。」

郭先生逕自掛斷記者的電話。北京律師關安平向本台表示—

關安平:「強拆的話,必需要有法院的執行令,還有另一個情況就是當局在強拆前,會有一個行政決定的通知書,在有效時間內居民可以進行訴訟,要是過期沒訴,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強制執行時,拆遷人員也必需是法庭的警察而不是一般的警察。」

曹兆襄表示,他們認為法庭與政府是官官相護,因此他們放棄了訴訟的權利。他告訴記者,來拆他房子的非但不是法警,其中還有許多社會閒雜人士,而當局該次強拆他房子之前,也沒告訴他具體時間,他還是在別處打聽到才轉告記者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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