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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長期供調查局情資?調查局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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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十三日電)壹週刊報導,民主進步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自1980年至1988年間,為調查局「光華專案」五人小組蒐集情資。調查局今天指出,查遍所有資料後,並沒有發現所謂的「光華專案」,謝長廷只在1992年至1993年間擔任調查局廉政工作諮詢委員,並未支領酬勞。

壹週刊報導,調查局在美麗島事件後,為掌握黨外活動及內部機密情資,在1980年至1988年成立「光華專案」五人小組,每年撥出新台幣近百萬元的經費,指派高階主管與謝長廷定期接觸,並提供昂貴的禮品。所有談話內容均被調查員詳實記錄,直接簽報調查局長,再由調查局長面報故總統蔣經國。

調查局指出,經內部查閱所有文件資料,且訪談相關官員後,並未查到調查局曾有所謂的「光華專案」,也沒有所謂的「五人小組」。

調查局表示,調查局同仁因執行法定職掌工作,對社會各階層或專業人士均會接觸、諮商;為加強廉政工作調查研究,防制貪瀆,依據廉政工作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七規定,曾於1992年十一月一日至1993年十月三十一日聘請謝長廷﹙時任立法委員﹚擔任調查局廉政工作諮詢委員,未支領酬勞。

另外,前調查員白瑄與媒體人許榮棋於1998年間,在真相新聞網「長廷如何問青天,揭穿世紀大騙局」節目中,指摘謝長廷為「抓耙子」,被謝長廷控告誹謗及違反選罷法等罪。法院在判決書中,對謝長廷是否為調查局線民做出相關說明。

台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上更一字第八四七號判決指出,前調查局台北市調處長鄒紓予作證表示,他在1984年至1988年間處長任內就認識謝長廷,但不知道調查局有吸收他(謝長廷)為線民;另外,調查局曾於2000年間以八十九年廉(三)字第八九零七八六七九號函覆法院表示,「經查本局諮詢人員(線民)檔,並無謝長廷資料。」

判決指出,查無任何謝長廷被調查局吸收為線民的資料可佐,且「線民」一詞一般指調查局或警察機關為順利偵查犯罪,而在民間佈建之人員,其目的是偵查犯罪,與調查局為加強廉政工作的調查研究及防制貪瀆所聘任諮詢委員的性質並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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