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動香港 陌生女子隱名捐肝救產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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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文華綜合報導)12月6日,蘋果日報在頭版頭條報導了一件感人的故事:一位香港女子為救一位素不相識、剛生下孩子而患嚴重肝病的年輕媽媽,義務捐出了自己一半肝臟。如今肝移植手術已成功完成,香港媒體盛讚這位不留姓名的偉大女性。

據蘋果日報報導,11月6日湯太太產下一子後不久,皮膚變黃,29日確診患上急性肝衰竭。必須換肝才能存活。但家族中沒人與她血型相符,於是醫院向全社會求助。不久一位與湯太太毫不相識的30多歲女士,主動致電瑪麗醫院,表示願意捐肝。

據醫院大夫介紹,這位女士對捐肝救人「決心很大」,即使醫生提醒她,手術可能對她也有0.5%的死亡風險,而且術後在腹部會永久留下一條長20至30厘米的疤痕,這位女士也堅定的表示,只要能救活這位母親,她願意冒險。

於是在12月3日晚10點,醫院分兩組人馬緊急行動,一組用6小時為捐肝者取出整個右肝;另組先用3至4小時為湯太太取出已萎縮的肝臟,再用約8小時移植入活肝,前後歷時約14小時。目前捐肝者和受肝者狀態良好,沒有強烈的排斥反應。

據專家介紹,一般情況下,健康人即使捐出三分之二的肝臟,剩下三分之一的肝也能維持正常生活。一般兩至三個月內剩餘肝會長大,填補被切掉肝臟的空位及功能。如今這位無私救人的偉大女性,受到人們的尊敬和祝福。湯太太今次獲救,是香港近年來第二宗素未謀面者成功捐肝的個案。手術前獲得了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的批准。

由於器官嚴重缺乏,不少重病患者需要朋友、同事,甚至素未謀面的善心人捐出器官。香港對捐肝制定了多種法規。對沒有直接血緣關係、結婚三年以下或醫生對施受人關係有懷疑的捐贈者,將交由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審批,防止捐贈涉及商業買賣,或有人在不自願情況下捐器官。

據悉,此前有病人去大陸,不久帶回一個新婚配偶,半年後新婚配偶要捐器官給對方。調查發現很多新婚配偶是買來的器官捐獻者。如今在香港捐獻器官,捐贈者必須說出捐器官的原因,及一名臨床心理學家的評估報告,顯示捐贈者沒有心理問題,在完全清醒、沒有壓力、明白手術風險及與受贈者沒有利益關係的情況下才能捐出器官,管理非常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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