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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損國營事業 不能拿高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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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對於國營事業員工領取高額年終獎金,以及逾半國營事業工作考成結果都拿甲等所引發的爭議,研考會主委江宜樺昨天指出,針對國營事業的考成與績效考核制度,政府將提出改革方案,參考民營企業採取較嚴格的考核標準,經營虧損的國營事業,當然沒道理拿高額獎金。

研考會負責國營事業的年度工作考成作業,若考成結果評定為甲等,該事業的多數員工可領取二個月的工作考核獎金,以往通常有半數以上國營事業獲考成評定甲等,引發外界質疑過於浮濫。

新制將訂更合理考核辦法

江宜樺直陳,過去主要考慮配合政策造成盈虧因素,但這部分確有檢討空間,可以透過新的制度設計,訂出更合理的考成與績效考核辦法。

至於若採嚴格的考成標準,未來是否可能出現國營事業八成打乙等的情況,江宜樺指出,這只是一種舉例的說法,不代表以後會將考成標準訂得這麼嚴苛,但一定會檢討改進。

江宜樺表示,國營事業獎金分成兩部分,包括考成甲等最高可領二個月的工作考核獎金,以及工作績效獎金最高二點六個月,這兩部分的評核標準有部分重疊,經濟部也在檢討績效獎金的考核辦法,未來可考慮將兩者整合,並將「配合政策」的因素透過精算機制排除,找出國營事業實際經營績效,並引進民營企業考核精神,將現行不合理的獎金發放制度改正過來。

江宜樺表示,他會先向行政院長劉兆玄報告相關的改革方向,因為參考民營企業採取較嚴格的考核標準後,賺錢的國營事業可以領較多的獎金,虧損的自然不能領那麼多獎金,只要公平合理,相信國營事業員工也可以接受。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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