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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再提抗告? 鄭文龍:要求法院依法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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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20日電)台灣前總統陳水扁二度無保獲釋,對於檢方可能再提抗告,律師鄭文龍今天表示尊重,「只好去面對」,他將會援用最高法院過去相關的裁定,要求法院依法駁回。

對於檢方可能再度提起抗告,鄭文龍表示,將依法論法要求法官駁回。

他說,根據最高法院96年度台抗字第593號裁定理由,已移由法院審理案件,檢察官已經沒有聲押權,因此,也沒有抗告權。

另外,他表示,根據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54點規定,檢察官僅於偵查中,才得聲請羈押,審判中,並無聲請權,所以聲請不合法,希望法院應直接駁回檢方的抗告。

鄭文龍表示,檢方如再提抗告,將會援用上述兩項法律見解,向法院提出主張,要求法院直接駁回抗告。

他認為,特偵組既然敢起訴,就應該有信心能在法庭上好好進行攻防,否則一再提出抗告,究竟是要讓案件好好審理,還是在干擾審理程序?鄭文龍希望檢方應以科學證據來辦案,而不是回到傳統時代以押人的方式來辦案,否則只會暴露出特偵組沒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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